工信部:多举措支持疫苗企业深化国际合作与产能共享

所属地区:信息补充中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支持疫苗生产企业深化国际合作,通过推动联合生产、技术转让及国际认证等举措,助力全球抗疫的同时,为国内疫苗产业招商引资与国际化发展拓展新空间。
(一)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构建全球疫苗生产网络。2023年,工信部指导国内疫苗生产企业立足全球抗疫需求,与多个国家开展疫苗联合生产合作。合作模式以技术转移和本地化生产为核心,支持企业在合作国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疫苗生产线,帮助当地提升疫苗自主生产能力。例如,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埃及等国家,通过提供生产技术支持、设备调试和人员培训,推动疫苗生产本土化,既保障了当地疫苗供应,也促进了全球疫苗产能的合理布局。这种合作不仅提升了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也为国内疫苗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产能共享搭建了重要平台,通过产能合作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为招商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推进技术转让与标准互认,提升疫苗可及性。2023年,工信部持续支持疫苗生产企业向更多发展中国家转让疫苗生产技术,分享成熟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经验。通过技术转让,帮助合作国家建立从原液到制剂的完整生产链条,降低对进口疫苗的依赖,增强当地公共卫生体系的可持续性。同时,鼓励企业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积极申请更多生产线和剂型的紧急使用清单(EUL)认证。目前,国内疫苗生产企业的多款疫苗已通过WHO认证,覆盖灭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等多种技术路线,为疫苗进入国际采购体系、服务全球抗疫需求奠定了基础。标准互认和技术转让的推进,进一步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为全球公共卫生合作贡献了中国智慧。
(三)优化政策保障体系,营造良好合作环境。2023年,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为疫苗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全方位支持。在审批服务方面,简化疫苗出口和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提高通关效率,保障疫苗快速供应国际市场;在质量监管方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际质量管理规范,强化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口疫苗质量安全可控;在国际交流方面,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卫生合作机制,如“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金砖国家疫苗研发中心等,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及各国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更加紧密的疫苗合作网络。此外,工信部还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合作、投资设厂等方式吸引国际资源,开展双向招商引资,促进国内外疫苗产业优势互补,推动疫苗产业成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重要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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