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我国取消抗癌药等28项药品进口关税 惠民举措释放医疗开放新活力

所属地区:信息补充中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为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扩大用药选择,我国于2018年出台重要政策,取消抗癌药等28项药品进口关税,以暂定税率方式实现相关药品零关税。此举不仅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实践,也为医疗领域招商引资与开放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政策出台:立足民生需求的制度调整
2018年,相关部门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为减轻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的药费压力并增加用药选择,自当年5月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此次调整共涉及28项药品,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尤其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实现零关税,从制度层面为药品降价打开空间。
二、患者获益:药费负担减轻与用药选择拓宽
此次关税调整直接指向患者最关心的药费问题。对于癌症患者而言,进口抗癌药长期因关税等因素价格偏高,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零关税政策实施后,进口药品流通成本降低,有望推动终端售价下调,让更多患者能够负担得起急需药品。同时,政策扩大了零关税药品范围,除抗癌药外,普通药品和实际进口的中成药也纳入其中,意味着患者在常见病、慢性病治疗等方面也将有更多进口药品可供选择,进一步满足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北京、上海、广州等医疗资源集中的城市,医疗机构在政策落地后迅速加强进口药品采购与供应衔接,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配套联动:多项措施保障政策实效
为确保降税政策真正惠及患者,相关部门同步推出多项配套措施。在税收环节,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进一步减少药品流通中的税费成本;在采购环节,推进政府集中采购,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在医保报销环节,加快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提高药品可及性;在药品上市环节,优化进口创新药审批流程,加快其在国内上市速度。这些措施形成政策合力,从生产、进口、采购到报销的全链条降低药品成本,让患者切实感受到药费下降的实惠。
四、开放意义:自主开放助力医疗健康发展
此次降税是我国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采取的自主开放举措,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开放层面看,零关税政策有利于吸引更多外资药企将优质药品引入国内市场,促进医疗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国内医疗水平提升。同时,这一政策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我国坚持开放包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号,通过降低药品进口门槛,共创共享发展成果,不仅让国内患者受益,也为全球医药产业发展注入正能量,实现民生改善与开放发展的良性互动。
这一政策的实施,是我国在医疗健康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生动体现,既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为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地见效,广大患者将持续享受到更加优质、affordable的医疗服务,健康福祉得到进一步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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