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食药监总局强化药品广告监管 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进入复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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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在医药行业招商引资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针对药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措施。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因部分医务工作者对其疗效提出质疑,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复审程序,企业已主动暂停广告投放。
一、事件背景与监管动态
2023年,部分医疗从业者公开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治疗白内障方面的宣传效果,引发公众对药品广告真实性的讨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随即回应,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广告内容进行复审,并强调将严格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完善审批流程。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同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与核查。
二、广告审查机制与地方执行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该广告的原审批机构,其监测系统显示,“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此前未发现违法记录。但基于公众反馈,监管部门仍启动了复审程序,以进一步评估广告内容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在此期间,企业主动配合停播广告,体现了对监管要求的积极响应。
三、政策完善与长效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透露,已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手段规范行业宣传行为。新办法将明确广告发布前的技术审查要求,并建立动态抽查机制,防止夸大或误导性宣传。
四、行业影响与社会反响
此次事件反映出公众对医药广告透明度的更高期待。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呼吁,应建立更便捷的投诉渠道,推动形成“企业自律+监管审查+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业内人士指出,强化广告监管有助于优化医药市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更透明的政策保障。
目前,复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依法公开结果,并持续推动药品广告治理体系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