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开招商】证监会核准10家企业IPO 总筹资额不超61亿元

    2024年,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核准10家企业首发申请,合计筹资总额不超过61亿元。其中多家企业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部分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另有部分拟在创业板上市。此次核准既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通过资本市场招商引资功能,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对接实体经济,促进产业与资本协同发展。 一、IPO企业板块分布与定位特征 此次获核准的企业在板块选择上呈现差异化特征,体现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不同类型企业的功能定位。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的企业,多为行业细分领域龙头或传统产业骨干企业,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部分来自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上市将进一步丰富主板蓝筹股阵营,提升市场稳定性。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企业以中小型成长企业为主,聚焦区域特色产业,如广东、浙江的制造业和消费服务业企业,兼具发展潜力与市场活力。拟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则集中在科技创新领域,涵盖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部分来自北京、深圳等创新资源密集城市,符合创业板支持“创新、创造、创意”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定位要求。 二、监管审核坚守合规底线与质量导向 监管部门在此次IPO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全面核查企业的合规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审核重点包括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公司治理规范性、募集资金使用合理性等关键环节,要求企业充分揭示经营风险,确保投资者获取准确信息。同时,结合注册制改革实践,优化审核流程,在提高发行效率的同时,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压实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上市企业质量,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与招商引资的协同效应 此次IPO核准是资本市场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体现。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可将募集资金用于技术升级、产能扩张、市场拓展等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对于地方经济而言,优质企业上市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活力,吸引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集聚,形成“企业上市—产业升级—招商引资”的良性循环。以上海、深圳为例,两地依托资本市场优势,持续培育优质上市资源,而企业上市后通过资本运作反哺地方经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为区域招商引资提供示范效应,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市场运行预期与后续发行安排 此次10家企业IPO获核准,符合资本市场常态化发行的一贯节奏,有利于维护市场供需平衡和稳定运行。从市场承受能力看,此次筹资总额控制在合理区间,不会对市场资金面造成显著影响。后续,相关企业将按照规定履行发行程序,包括披露招股文件、开展路演推介等,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官方渠道获取企业详细信息,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市场分析认为,随着更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企业上市,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2025-07-17

  • 【镇江招商】江苏省新材料产业科技服务中心落户镇江 构建产业创新与国际合作新平台

    2024年,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材料产业科技服务中心在镇江国家高新区正式揭牌,中俄国际技术转移大会同期举行。活动以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与成果转化为核心,通过项目推介、技术对接、招商引资等多元举措,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及金融机构代表参会,为镇江乃至江苏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起资源整合与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 一、江苏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催生服务中心落地 作为制造业大省,江苏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在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等领域形成优势集群。近年来,随着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对接不充分、成果转化效率待提升等问题逐步显现。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聚焦产业痛点,联合镇江国家高新区共建新材料产业科技服务中心,旨在整合创新资源,打通“政产学研用金”协同链条,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全流程服务。该中心的成立,既是江苏完善新材料产业创新体系的关键布局,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二、镇江国家高新区区位与产业优势奠定坚实基础 镇江地处长三角核心区,是江苏新材料产业的重要集聚区,在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特种合金、高端膜材料等领域拥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和一批骨干企业。镇江国家高新区作为区域创新发展的核心载体,近年来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系列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已形成“研发-中试-产业化”的完整链条。此次新材料产业科技服务中心选择落户于此,正是看中其区位交通便利、产业配套完善、创新要素集中等优势。中心落地后,将进一步发挥镇江在新材料领域的产业集聚效应,吸引更多高端项目和人才向区域汇聚,助力镇江打造长三角新材料产业创新高地。 三、中俄技术转移大会深化国际合作与成果对接 同期举行的中俄国际技术转移大会,为国内外新材料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了重要桥梁。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在航空航天材料、特种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而江苏在新材料应用市场、产业化能力等方面优势突出,双方合作潜力巨大。大会期间,中俄专家围绕多个技术领域开展深入研讨,分享前沿发展动态,并就技术转移、联合研发等达成多项合作共识。现场签约的重点项目涵盖新材料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共建等方向,将推动一批先进技术在江苏落地转化。此外,中心还聘请了创业导师团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市场拓展等专业支持,助力企业加速成长。 四、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与未来发展展望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科技服务中心定位为“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未来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构建资源整合平台,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和企业的市场需求,建立产业数据库和专家智库,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二是强化成果转化服务,围绕新材料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组织开展中试熟化、小批量生产等服务,加速实验室成果向产业应用转化;三是推动国际合作交流,常态化举办技术转移大会、产业论坛等活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新材料领域的科技合作,吸引国际先进技术和项目落地江苏。通过这些举措,中心将有效破解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瓶颈,助力江苏新材料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2025-07-17

  • 【盐城招商】建湖县一家庭荣获江苏省“最美家庭”殊荣 彰显文明家风力量

    2024年,江苏省妇联召开“江苏最美家庭”揭晓暨家庭家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建湖县一家庭荣获省“最美家庭”称号。此次全省共有60户家庭获此殊荣,盐城市4户家庭入选。该家庭以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的实际行动传递文明家风,为建湖县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温暖动能。 一、荣誉背后的家庭群像:以平凡行动书写文明底色 在此次江苏省“最美家庭”评选中,建湖县这户家庭凭借多年来践行优良家风的突出表现脱颖而出。家庭成员之间始终秉持“互敬互爱、勤俭持家”的理念,用日常点滴诠释着家庭的温暖与担当。家中长辈以身作则,将“孝为先、和为贵”的家训融入生活,晚辈在耳濡目染中养成良好品德,形成了“长辈慈爱、晚辈孝顺”的和谐氛围。在邻里相处中,该家庭主动关心社区独居老人,定期帮助代购生活物资、检查家中水电安全,疫情防控期间还主动参与社区卡点值守,用行动带动周边邻里共建互助友爱社区。此外,家庭成员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累计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环境整治、困难家庭帮扶等志愿活动超百次,以“小家”之力温暖“大家”,成为社区里的“暖心标杆”。 二、家风建设的建湖实践:以典型引领涵养社会风尚 建湖县历来重视家庭家风建设,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建湖县通过常态化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婆媳”等评选活动,累计挖掘选树县级以上先进家庭典型500余户,形成“评选一户、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为让优良家风走进更多家庭,当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设“家风家训讲堂”,邀请优秀家庭代表分享故事,组织“好家风进万家”巡讲活动300余场,覆盖群众超10万人次。同时,建湖县还注重家风文化阵地建设,在社区设立“家风文化墙”、在学校开展“家训手抄报”比赛,推动形成“家家讲家风、户户传美德”的社会氛围,为县域精神文明建设筑牢家庭根基。 三、荣誉的社会辐射:以榜样力量激发文明动能 此次建湖县家庭荣获省“最美家庭”称号,在建湖县引发广泛关注。当地通过官方平台、社区宣传栏等渠道,深入宣传该家庭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向最美家庭学习”主题活动,引导群众从家庭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践行文明新风。在建湖县实验小学,老师以该家庭故事为素材开展“家风伴我成长”班会课,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理解家风的意义;在社区广场,居民自发组织“家庭美德故事会”,分享自家的家风故事,形成“学榜样、践美德”的热潮。这种以家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的良好态势,不仅提升了市民文明素养,更优化了建湖县的人文环境,为当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家庭与发展的同频共振:以文明家风赋能区域进步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良好家风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建湖县此次获奖家庭的事迹,正是当地家庭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的生动体现。近年来,建湖县在推进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的同时,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涵养优良家风、淳朴民风,不断增强区域发展的软实力。如今,在“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带动下,建湖县越来越多的家庭主动参与到文明创建中,形成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温暖”的良好局面。这种由家庭文明汇聚的精神力量,正转化为推动建湖县优化营商环境、吸引项目落地、促进民生改善的强大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注入源源不断的文明动能。

    2025-07-17

  • 【江苏招商】江苏强化政策引领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激发市场活力

    2024年,江苏省科技厅、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明确11项重点举措,通过政策引领、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等路径,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同时,江苏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强化招商引资和要素保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构建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从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项目参与、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培育等多个维度形成政策合力。在政策落实方面,明确要求深入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对企业自主研发并实施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由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给予同等力度资助,以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二、培育梯次化创新企业群体。围绕打造创新型企业梯队,《实施意见》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遴选一批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列入培育库,助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小升高”计划,针对面广量大的民营科技企业,通过精准服务推动其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积极推荐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升企业在行业领域的创新引领地位。 三、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实施意见》明确要完善以“首投、首贷、首保”为重点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民营企业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项目的投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科技金融支持格局,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意见》强调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省产研院与细分行业龙头民营科技企业共同打造联合创新中心,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此外,推动高校院所等管理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五、强化创新要素保障。在人才培育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培育力度,推荐更多民营企业人才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企业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拓展创新视野;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协同创新,挖掘创新潜力。通过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创新服务,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2025-07-17

  • 【陕西招商】陕西拟立法规范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新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有新规

    2024年,陕西省就《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立法明确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建设要求,其中新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等规定引发关注。此举旨在优化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为区域招商引资营造更优环境。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与总体导向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起点,也是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近年来,陕西省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逐步提高,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新建城区、人口导入区学前教育资源配套滞后于居民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陕西省启动《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修订工作,通过立法手段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资源配置标准,推动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迈进。 二、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具体规范 条例从不同层面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建设要求。在乡镇和街道层面,拟要求每个镇、街道办事处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强化公办资源的兜底保障作用,优先满足农村地区、城镇薄弱区域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社区层面,规定每个社区应当至少建设一所学前教育机构,鼓励通过公办、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等多种形式举办,方便居民就近接送。针对城市发展中的新情况,条例对新建居民区配套作出刚性规定: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新建1500户以上居民或连片居民区,应当规划配套6个班以上的学前教育机构,且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机构需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教育资源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 三、政策实施对民生与城市发展的意义 此次条例拟规定的配套建设要求,将有效缓解新建居民区“入园难”问题。以往部分新建城区因学前教育机构配套不足,导致适龄幼儿需跨区域入园,增加家庭接送负担。通过立法明确配套标准,可从源头上避免教育资源“滞后性”问题。同时,公办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家庭育儿成本,缓解“入园贵”压力,促进教育公平。从城市发展角度看,完善的学前教育配套是提升城市宜居性的重要指标,能够增强区域吸引力,更好服务人口集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育创造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与下一步推进方向 为确保条例规定落地见效,陕西省将强化规划衔接,把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居住区规划,明确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的职责。在建设监管方面,拟要求配套学前教育机构未按规定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居民区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鼓励各地通过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改扩建现有园舍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目前,《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结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内容,后续将按立法程序推进,推动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07-17

  • 【河南招商】梁园产业集聚区通过河南省面制品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

    2024年,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申报的“河南省面制品(方便食品)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顺利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验收。这一成果标志着该区域面制品产业在品牌建设、质量提升及产业链完善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将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 一、高标准验收:严格规范评定产业发展成果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组围绕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要求,开展了系统性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专家组通过听取梁园产业集聚区关于创建工作的整体汇报,详细查阅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质量监管、品牌培育等方面的台账资料,并深入园区内多家重点面制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生产车间、检验检测中心及研发创新平台,全面了解企业在原料把控、生产工艺、质量追溯等环节的具体做法。随后,专家组依据《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考核验收细则》,从产业规模优势、质量基础建设、品牌培育成效、创新驱动能力及区域带动作用等核心维度进行量化评分与综合评议,最终一致认为梁园产业集聚区符合创建标准,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二、坚实产业根基:构建特色鲜明的面制品产业集群 作为商丘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梁园产业集聚区依托黄淮平原优质小麦主产区的资源优势,多年来聚焦面制品(方便食品)产业发展,已形成从小麦种植、面粉加工到方便面、挂面、速冻面点、休闲面制品等多品类延伸的完整产业链。目前,园区内集聚了多家面制品生产及配套企业,产品涵盖即食、速冻、烘焙等多个细分领域,部分产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往全国,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河南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模式,区域内形成了“原料供应本地化、生产加工集群化、产品销售多元化”的产业生态,为品牌创建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系统创建举措:多维度推动产业品牌升级 为推进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商丘市及梁园产业集聚区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在政策支持方面,出台专项规划文件,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对企业在技术改造、品牌认证、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质量监管方面,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控、社会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搭建面制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实现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在品牌培育方面,组织企业参与品牌培训、标准制定及行业交流活动,鼓励企业注册自主商标,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提升产品市场辨识度和美誉度。 四、深远发展意义:开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此次“河南省面制品(方便食品)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通过验收,对梁园产业集聚区乃至商丘市食品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区域而言,这一称号将进一步提升梁园面制品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吸引力,促进产业集群规模持续扩大;对企业而言,品牌创建成果将助力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拓展国内外市场空间;对消费者而言,标准化、品牌化的发展将为市场提供更安全、优质的面制品产品。下一步,梁园产业集聚区将持续深化品牌创建成果,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面制品产业向智能化生产、绿色化发展、高端化升级转型,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面制品产业品牌高地,为河南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5-07-17

  • 【上海招商】上海国际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启用 赋能金融科技产业集聚

    2024年,上海国际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正式启用,这一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联合授牌的项目,地处上海城创金融科技国际产业园,自2023年启动建设以来,已吸引多家金融行业头部机构及科研功能机构入驻,成为上海金融科技领域招商引资与产业协同的重要平台,为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 一、定位标杆项目,构建产业集聚格局。作为上海金融科技产业联盟促进行业协同的重要举措,该创新中心自2023年启动建设以来,始终以推动产业集聚为目标。目前,金融行业头部机构如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农商银行、长江养老保险、东方证券等,以及中国信通院、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同济区块链研究院等科研功能机构已相继入驻。基于此,创新中心初步形成“两区一平台”整体布局,即前沿技术示范区、行业应用创新区及公共服务平台,为金融科技产业链各环节提供协同发展空间。 二、打造政策高地,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创新中心5楼公共服务中心专门设置监管辅导区,得益于行业监管部门的支持,承担起上海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上海版“监管沙盒”)的辅导工作。作为上海金融科技政策环境的重要载体,该中心通过对接监管需求与企业创新实践,为金融科技产品测试与落地提供合规指引。同时,创新中心与中央机构开展合作,积极对接互联网数据、电信运营商数据及公共监测平台数据,将关键数据要素转化为入驻机构的发展动能,助力技术研发与场景应用深度融合。 三、深化协同创新,破解行业共性难题。针对金融行业共性问题和通用技术需求,创新中心着力推动跨学科协同创新,联合“产学研投用”各方力量开展技术攻关。金融场景需求方可在中心内集中发布课题及项目,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开放业务需求和应用场景,促进创新资源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科研功能机构的入驻进一步强化了技术支撑能力,例如同济区块链研究院在分布式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可直接服务于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加速金融科技成果转化。 四、探索发展新模式,助力区域协同发展。围绕上海打造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和产业集聚高地的目标,创新中心将培育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性广、示范性好的金融科技创新项目。未来,中心还将探索“金融新基建”上海模式,持续吸引面向数字时代的科技企业、为金融提供服务场景的实业机构及长三角地方产业促进平台落户上海。通过凝聚各方力量,创新中心将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长三角区域金融科技高质量协同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25-07-17

  • 上海新材料产业四策助力高端制造招商引资创新深化

    2024年,上海积极招商引资,持续优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环境,推动高端制造业升级。在政策支持下,新材料产业正快速迈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市政府聚焦分类施策、平台建设、服务协同和政策集成四方面发力,加强企业合作与成果转化。通过这些措施,上海旨在提升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吸引全球投资,促进产业链深度融合和创新突破。 一、针对新材料领域的前沿、关键及基础层级,实施差异化推进策略。在2023年,上海已初步构建框架,今年深化区分创新前沿如量子材料引导、核心应用如汽车合金支持以及基础支撑如石化环保转型。通过分类基金和政策倾斜,强化细分市场对接,例如推动前沿材料快速产业化、关键材料满足重点行业需求、基础材料实现智能化改造。此举旨在提升材料自给率和产业韧性。 二、强化四大技术载体建设以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研发能力、推动研发转化功能平台整合资源、完善新材料测试评价设施确保质量、优化生产应用示范点推广实践。2023年以来,上海已建立多个示范基地,今年新增专项投入,促进协同研发与产学研融合。例如,在集成电路材料领域,平台服务覆盖设计至量产阶段,减少研发周期并提升转化效率。这类建设将加强技术创新链结,赋能高端装备制造。 三、构建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强化产业对接和服务拓展。依托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平台举办新材料展示活动,同时建立产业链对接机制促进企业交流。去年专展吸引全球参与者,今年扩大规模整合线上资源,为企业提供展示合作机会。此外,平台服务延伸至物流、金融等支持领域,增强新材料在航空、汽车集群中的配套能力。通过定期对接会和服务网络,上海强化了产业生态互联,为创新企业创造开放协作环境。 四、综合运用多维政策工具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结合首批次新材料补贴、工业强基项目支持、重大项目服务通道、人才基地建设机制及产业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保障。在2024年,政策涵盖外资企业同等扶持,例如税收优惠和创新券发放,促进国际研发合作。去年应用经验显示,政策组合提升了材料企业存活率和创新投入比例,未来将加强绿色转型和智能化升级路径。这一系列措施为招商引资提供稳定环境,助力上海构建更具活力的新材料创新高地。

    2025-07-17

  • 【普陀区招商】上海普陀推出标准化服务业新政 领军企业最高获300万开办补贴

    2024年,上海普陀区举行标准化服务业政策发布会暨上海市标准化服务产业试点区启动会,首次发布《普陀区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1条政策扶持措施,旨在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落户,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标准化服务业发展迎来政策红利期。2015年起,国家层面持续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以标准咨询、研发、认证、检验检测等为核心的标准化服务新兴业态快速发展。随着产业升级加速,标准化服务已从传统制造业向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延伸。2023年,上海标准化服务机构数量已达八百余家,年度营收规模突破两百亿元,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二、普陀区试点建设奠定发展基础。为进一步推动标准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上海市质监局与普陀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工作。双方通过政策引导、规划布局、产业服务等举措,聚焦打造适宜标准化专业服务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此次政策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新政聚焦市场主体引进与集聚。普陀区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在国内同类政策中具有创新性,11条措施针对性覆盖要素支持、项目扶持等关键领域。在市场主体引进方面,重点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和优质行业组织入驻,以龙头带动产业集聚。其中,经认定的新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可获最高300万元开办费补贴及三年累计最高200万元房租补贴;国际级、国家级行业组织入驻则可获得一次性开办费、场地租赁费及公共平台建设费等最高50万元支持。 四、多维度要素支撑强化产业发展动能。《若干意见》注重强化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所需的载体、金融、人才等要素支撑。金融方面,鼓励企业对接金融市场,在贷款担保、贴息及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等环节提供支持;人才方面,针对高层次人才等各类产业急需人才提供专项资助,通过优化要素配置为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此次普陀区标准化服务业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区域产业生态,吸引更多优质标准化服务企业和组织集聚,助力上海打造标准化服务业发展高地,为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5-07-17

  • 【内江招商】内江政协专题调研新装备产业 为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2024年,内江市政协组织经济界别和工商联界别委员赴各县(市、区),专题调研新装备产业发展情况。委员们实地走访15家规模企业,深入生产车间了解经营现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智能制造规划、产业链配套等议题,聚焦产业发展瓶颈,围绕招商引资、区域协作等提出建议,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抢抓区域协同机遇,构建产业协作平台。委员们指出,内江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重要节点城市,应主动承接功能沿轴带疏解机遇,以“产业项目深化年”为抓手,强化与成都、重庆的产业协作。建议建立三方常态化合作机制,搭建对接配套及产业转移承接平台,通过引进战略合作者,共建零部件产业园、曲轴产业联盟、铸锻造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调研中发现,当前内江新装备产业在区域协作中的配套能力有待提升,需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产业集聚。 二、聚焦创新驱动,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围绕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委员们建议依托重点企业和优势产品,强化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对接。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进“十四五”智能制造规划落地,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研发能力不足问题,委员们提出,应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近年来,内江深入实施“产业项目提升年”“产业项目深化年”行动,新装备产业已成为推动工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力量。 三、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委员们强调,良好的产业生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内江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协同推进政策落实,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和效率。在要素保障方面,需为企业提供必要的研发场地、生产设施支持,优化用地、用能、融资等保障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调研中,企业普遍希望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四、建强人才队伍,夯实产业发展根基。针对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人才短缺问题,委员们建议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联动招才引智,吸引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行业领先技术专家;另一方面,支持本地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专业技术工人,满足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同时,需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近年来,内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一大”产业发展方向,持续推进新装备产业转型升级。2023年,全市新装备产业总产值达137.03亿元,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11.3%,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此次调研形成的建议将为内江制定新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参考,助力产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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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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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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