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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招商】慈溪出台新政激励企业研发创新 最高补助200万元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力,慈溪市近期推出专项政策,通过财政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该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研发费用比例给予后补助,单项最高200万元,旨在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政策覆盖范围与申报条件 根据2023年慈溪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补助对象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在慈溪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0万元;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或当年提交至少2件发明专利申请。研发投入统计范围限定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经费支出,确保资金精准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二、动态化补助机制与叠加奖励 政策采用弹性补助比例,以5%为上限,具体比例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动态调整。对首次获得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如高新技术苗子企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额外给予50%的奖励补助,但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若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将不予拨付,体现资源集约化导向。 三、多部门协同监管保障实效 慈溪市建立科技、财政、税务、统计四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交叉核验企业研发支出真实性。2023年起,企业申报数据将纳入常态化审计监督,对虚报套取资金的行为依法追责。政策同时规定,同一企业获得多项创新称号时不重复提高奖励比例,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四、政策联动放大杠杆效应 该补助办法与慈溪现有科技培育体系形成配套,例如对宁波市级以上企业研究院、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给予倾斜支持。分析指出,此举将推动研发投入强度与产业升级深度绑定,预计2024年慈溪规上企业研发覆盖率有望突破85%,进一步巩固长三角地区创新高地地位。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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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招商】南通创新投贷联动机制助力科技企业融资
为深化科技金融融合、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南通市近期推出全国领先的投贷联动风险补偿政策,通过政府风险分担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这一创新举措旨在破解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构建"股权+债权"协同服务体系,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政策核心:风险补偿破解金融机构后顾之忧 南通市出台的《投贷联动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商业银行以"投贷联动"模式向科创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产生的坏账损失,由财政资金给予50%补偿。该政策聚焦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的痛点,通过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银行突破传统信贷思维。据公开信息显示,这是江苏省首个专门针对投贷联动的专项扶持政策,标志着科技金融改革进入新阶段。 二、服务模式:"信贷+股权"双轮驱动创新 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采用"跟贷+跟投"组合策略:一方面提供信用贷款解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通过附属投资机构或合作创投进行股权融资。这种模式既缓解了科技企业债务压力,又共享企业成长红利。目前南通已有超过10家银行设计出适配产品,其中部分机构与风投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形成"银行审贷+机构估值"的联合风控体系。 三、实施成效:超12亿元授信激活创新生态 政策实施以来,南通科技金融生态显著改善。数据显示,当地已有5家银行实质性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累计完成近30笔业务,服务对象覆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某智能制造企业通过该模式获得800万元信用贷款及2000万元股权融资,实现研发投入翻倍。这种精准滴灌方式正推动更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四、制度创新: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南通市同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动态管理机制,联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新潜力进行分级认证。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成长阶段灵活配置融资方案:种子期企业侧重风险投资对接,成长期企业匹配可转债等结构化产品。监管部门还设立专项审计通道,确保风险补偿资金精准投放。 五、区域示范:长三角科技金融改革再提速 作为长三角重要创新节点城市,南通的实践为区域科技金融协作提供新样本。分析指出,该政策通过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预计可带动社会资本放大5倍以上。随着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深化,这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或将成为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标准方案之一。下一步,南通计划将政策覆盖面扩展至人才创业项目,进一步强化创新要素集聚效应。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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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天津市出台科研资金管理新规激发创新活力
为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天津市近期出台《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扩大科研自主权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助力招商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该政策聚焦简化流程、强化激励等关键环节,为科研单位提供更高效的资金支持。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近年来,国家层面连续发布《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优化科研管理机制。天津市积极响应,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教委联合制定新规,旨在解决科研经费使用僵化、审批繁琐等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主要改革措施 新办法明确简化预算编制流程,允许科研单位自主调剂部分预算科目,减少重复审批。同时,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至不超过30%,用于补偿科研机构管理成本,并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此外,项目结余资金可由单位统筹用于后续科研活动,避免资金沉淀。 三、扩大科研自主权与监管并重 政策赋予高校、院所等承担单位更大自主权,例如设备采购、差旅标准等可自行制定实施细则。为防范风险,天津市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放权不放任”。 四、预期成效与实施保障 该办法实施后,预计将显著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率,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参与天津市重点科研项目。相关部门已开展多轮政策解读培训,并计划在年内完成配套细则修订,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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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招商】泸州出台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 最高奖补200万元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泸州市通过出台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以最高200万元奖补政策吸引优质科技资源集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该方案聚焦招商引资与产学研协同,旨在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生态,为泸州“三大千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一、构建三大任务框架强化体系基础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发布的《泸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构建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拓宽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强化技术转移保障支撑”三大重点任务。其中首次系统提出15项改革举措,涵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人才培育、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方案特别强调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奖补,同时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技术经纪人等11类主体实施梯度激励。 二、双向奖补机制激活技术市场活力 为促进技术要素流动,方案创新设立技术合同双向奖补政策。对吸纳外部技术的单位,按交易额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输出技术的单位,奖励额度可提升至100万元。这种“供需并重”的设计,旨在打破地域壁垒,推动跨区域技术合作。泸州市同步启动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计划培育10户示范企业和30名专业技术经纪人,形成可复制的区域经验。 三、分阶段目标锚定千亿产业需求 根据规划,泸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分为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重点突破基础能力建设,实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件、年技术合同成交额6亿元的目标;第二阶段全面完善体系功能,到2025年技术合同年成交额突破10亿元。这些指标精准对接白酒、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的技术需求,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四、政策协同打造创新生态圈 泸州市将技术转移体系与现有科技政策深度捆绑,形成“认定-培育-转化”全链条支持。除资金奖补外,配套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制、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等制度保障。通过整合高校院所、科技园区、金融机构等资源,构建“发现-评估-转化-产业化”的完整服务体系。该政策实施后,预计将带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进一步优化泸州科技创新营商环境。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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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六部门扩容跨境电商试点 助力消费升级与招商引资
为深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改革,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石家庄、秦皇岛等50个城市(地区)和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此举旨在通过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区域布局,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同时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新机遇,推动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是国务院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自试点启动以来,已分多批次将符合条件的城市纳入实施范围。此次扩容后,试点区域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城市的协同覆盖,既响应了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也为中西部地区融入双循环格局提供通道。政策明确要求试点地区按照"网购保税进口(1210)"监管模式开展业务,通过保税仓备货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跨境消费体验。 二、试点城市布局特征分析 新增的50个试点城市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强化节点城市功能,如徐州、洛阳等综合交通枢纽;二是覆盖边境口岸城市,如珲春、黑河、德宏等,促进沿边开放;三是侧重产业基础良好地区,如绍兴、芜湖、潍坊等制造业集聚区。海南全岛纳入试点,与自贸港建设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商务部强调,试点选择综合考虑了地方消费能力、产业配套和监管条件,避免盲目扩张。 三、监管框架与主体责任 政策延续"商财发〔2018〕486号"文件要求,建立"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全链条管理体系。试点城市需履行三方面责任:一是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海关、税务等部门数据互通;二是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三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各部门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确保试点规范运行。 四、对地方经济的影响预期 跨境电商试点扩容将产生多重效应:一方面,石家庄、太原等城市可借此培育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另一方面,九江、赣州等地区能通过"保税展示+线下自提"模式激活商圈活力。财政部指出,政策实施将带动仓储物流、支付结算等配套产业发展,预计可为试点城市创造新的税收增长点。但通知也明确要求地方避免同质化竞争,需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制定差异化发展方案。 五、行业响应与配套措施 主要跨境电商平台已启动新增试点城市的仓储布局。海关总署同步优化通关系统,在临沂、宜昌等城市推广"税款担保"便利化措施。税务总局明确试点企业可继续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强调禁止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走私、逃税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监测奶粉、化妆品等高风险商品。各试点地区需每季度向商务部提交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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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招商】高新区考察组赴宁波调研新材料产业发展经验
为深化跨区域合作交流,学习先进地区招商引资与科技创新融合经验,某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近日率考察组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开展专题调研。此次考察聚焦新材料产业生态构建、创新平台运营及人才引育机制,旨在借鉴成熟经验推动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一、调研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创新生态体系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作为长三角重要创新策源地,已形成覆盖研发、检测、成果转化全链条的产业体系。考察组实地走访发现,该平台通过整合高校科研资源与企业需求,建成多个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测中心。其特色在于建立"联合研究院+众创空间"双轮驱动模式,近三年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超百家,其中新材料领域占比达六成。 二、重点考察创新载体运营机制 在宁波新材料众创空间,考察组详细了解"预孵化-孵化-加速"三级培育体系。该空间通过提供低成本办公场地、技术验证设备和定向融资服务,显著降低初创企业研发门槛。随后走访的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则展示了"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其与十余所高校共建的联合实验室,年均转化技术成果超三十项。座谈会上,双方就知识产权共享、中试基地共建等议题展开讨论。 三、学习中科院研究所成果转化经验 考察组专程调研中科院宁波新材料研究所,该所通过"研究所+产业园"模式,构建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完整链条。其特色在于建立科学家团队与企业的"双聘制",近五年推动四十余项专利技术落地量产。在新材料初创产业园,重点学习"基金+基地"运营模式,政府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早期项目。 四、探讨跨区域协同发展路径 此次考察发现,宁波经验的核心在于政策链、创新链与资金链的深度融合。当地通过设立专项产业基金、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等组合措施,形成新材料产业集聚效应。考察组表示,将结合本地实际,在创新载体能级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方案,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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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助力粮食产销合作 强化粮源保障与招商引资
为深化粮食产销区域协作,天津市通过专项资金扶持与政策引导,推动本地企业与主产省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近日,天津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走出去”与“请进来”两类粮食产销合作项目,旨在优化粮源供给结构,同时吸引优质企业参与粮食仓储、加工等环节,为全市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一、专项资金聚焦双向合作模式 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市粮食局明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两类项目:一是鼓励本地企业赴河南、黑龙江等主产省开展粮食购销贸易,投资建设仓储设施,参与政策性粮食调运;二是引导主产省企业在津设立加工、销售主体,盘活天津现有仓储资源。通过跨区域协作,既缓解主产省粮食外销压力,又增强天津粮源调控能力。 二、细化申报标准强化资金监管 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天津市制定《粮食产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规定企业需满足仓储规模、经营资质等条件,并按“先建后补”原则拨付资金。项目审核采用第三方评估与部门联审机制,重点考核粮食调运量、仓储设施利用率等指标,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入。 三、政策协同提升产业链稳定性 天津市将产销合作与粮食应急保供体系相结合,对签订3年以上购销协议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例如,对在主产省建立10万吨以上仓容的企业,按投资额20%予以补助;在津开展深加工的企业可享受物流补贴。此举推动形成“产区储粮、销区加工”的产业链分工。 四、长效机制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天津市已与吉林、山东等省建立政府间粮食产销协作框架,此次专项资金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数据显示,通过前期试点,天津市企业在外省建立的粮源基地年均调粮量超50万吨,有效平抑了市场波动风险。未来还将探索“异地代储”等创新模式,持续巩固多维度保障体系。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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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辽携手深化产业对接 沿海经济带招商引资成果丰硕
为深化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沪辽两地近期在上海联合举办沿海经济带专题招商活动,聚焦高端制造与现代服务领域,促成多项产业合作。此次推介会作为东北振兴与长三角一体化协同推进的重要实践,通过搭建跨区域合作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高效对接。 一、战略背景与活动定位 近年来,国家持续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明确要求深化东部与东北地区对口合作机制。在此背景下,辽宁省以上海为窗口,重点展示沿海经济带的区位优势与产业基础。活动围绕石化深加工、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六大核心产业,系统推介了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园区等载体资源,强化"补链强链"的招商导向。 二、平台搭建与对接实效 主会场设置政策解读、园区推介、案例分享三大板块,沈阳、大连等城市设立分展区。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百余家企业参与精准匹配洽谈,其中智能装备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合作意向占比超六成。现场采用"一企一策"服务模式,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投资解决方案。 三、项目落地与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达成的合作涵盖技术创新联合体共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建设等类型,部分项目已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管理清单。两地约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包括季度联席会商、产业信息共享等七项具体措施,确保合作连续性。 四、政策赋能与区域协同 辽宁省近期出台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方案中,明确对沪企投资给予用地保障、人才补贴等12项支持政策。上海方面将联动金融机构设立专项信贷额度,支持产业梯度转移项目。两地在港口联动、科创成果转化等领域已形成20余项具体合作清单。 此次跨区域合作标志着沿海经济带建设进入深度实施阶段,后续将围绕产业链生态构建开展系列专题活动,持续释放区域协同发展红利。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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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招商】安徽省出台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意见推动产业升级
为深化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九家单位于2023年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招商引资等措施吸引创新投资,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本意见强调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原则,支持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提升生产管理效率,促进全省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段概述结束。 一、背景和原则介绍。安徽省作为华东重要产煤区,面对能源转型挑战,提出“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典型示范、分类推进”的核心原则。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意见旨在变革传统生产模式,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煤矿安全高效运行,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风险。 二、发展目标设定。该实施意见规划阶段性目标:2025年前,确保全省约45%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覆盖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机电、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实现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井下重点岗位应用机器人作业;到2035年,力争所有煤矿全面智能化,构建智能感知、决策和执行的完整体系,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三、加强规划引领。意见要求科学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制定中长期规划方案,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禀赋。通过分类实施路径,重点区分不同类型煤矿推进步骤,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强调建立信息基础平台,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升级,整合数据资源,提升管理效能。 四、推进智能应用。提升生产经营环节智能化水平是关键任务,包括加快技术应用,优化流程管理。例如,采掘环节通过自动化改造减少人力需求,井下机器人部署减少安全风险。遴选试点项目先行示范,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带动全省煤矿协同推进智能化转型。 五、强化标准制定和科技创新。该部分着力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推动统一标准体系建设。同时,意见强调科技创新支撑,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支持产教融合,加快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增强从业者综合素质,确保智能化技术实施过程中人员适配需求。 六、政策措施保障。安徽省将整合多部门资源,强化资金和政策倾斜。例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开放合作机制,吸引外部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促进行业开放性和包容性发展。监测评估机制确保任务分阶段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七、潜在效益分析。意见实施后将显著提升煤矿安全性,减少事故风险,增强生产效率。同时,推动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减少碳排放。长期看,智能化升级有助于安徽省打造全国示范产区,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经济贡献率,为区域能源稳定供应提供保障。 八、展望未来趋势。在智能化融合进程中,安徽省煤炭产业有望实现可持续增长。意见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持续优化政策环境,鼓励技术迭代。未来目标结合国家碳中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与智能化协同创新。最终,意见将为全国煤矿智能化发展提供可复制路径。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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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招商】江门成立新能源电池联盟助力创新资源聚合
为深化产业链协同创新、强化招商引资效能,江门市于2023年组建新能源电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配套创新中心。此举旨在整合本土企业技术资源,搭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为区域新能源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 一、产业基础与战略背景 广东省近年将新能源产业列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江门市依托制造业基础,在锂电材料、电池制造领域形成特色集群。2023年初,地方政府出台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构建“研发-中试-量产”全链条支撑体系。技术创新联盟的成立是落实省级产业布局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江门在新能源赛道迈入集约化发展阶段。 二、联盟架构与功能定位 该联盟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为支撑,首批涵盖14家产业链骨干企业及3所高等院校。成员覆盖正极材料、隔膜、电芯制造及回收利用等环节,形成从基础材料到终端应用的闭环体系。其核心职能包括建立技术共享数据库、协调共性技术攻关、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并为政府决策提供产业智库支持。 三、创新中心运作机制 依托既有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构建“三位一体”平台:技术研发平台聚焦固态电解质、高镍正极等前沿方向;中试验证平台提供样机制作与性能测试服务;成果转化平台衔接资本市场与产业化资源。通过项目制管理,中心将优先解决成员单位提出的技术瓶颈问题。 四、区域协同与国际合作 联盟已启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联动计划。2023年,联合香港高校建立跨境技术孵化通道,引进海外顶尖科研团队参与关键材料研发。同时对接欧盟电池创新联盟,在循环再生技术、低碳生产标准等领域开展跨国技术交换,推动江门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五、产业链韧性提升策略 通过建立原材料联合采购体系,联盟成员可降低锂、钴等关键资源采购成本15%以上。在智能装备领域,组织本地企业共同开发高精度涂布机、模切设备,逐步实现进口替代。为应对市场波动,联盟还构建产能信息共享平台,动态调节上下游供应节奏。 六、多层次人才培育计划 联合高校推出“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设立新能源专项奖学金,三年内计划输送500名专业技工。同步建立工程师研修基地,开展固态电池制造工艺、电池管理系统设计等高端培训,累计已完成8期行业人才资质认证。 七、可持续发展路径 联盟制定绿色制造路线图,推动成员单位开展碳足迹认证。在开平市规划建设零碳电池产业园,试点光伏储能一体化供电系统。技术委员会正在编制电池回收白皮书,拟建立覆盖珠三角的退役电池溯源管理平台。 此协同创新模式已入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名单。随着联盟运行机制深化,江门新能源电池产业预计在2025年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率70%,带动产业链规模突破千亿元,为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提供重要支点。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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