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江区招商】松江经开区召开电子信息产业座谈会推进示范基地申报

    为积极响应国家工信部关于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的号召,松江区通过招商引资集聚产业链优势资源,加快推进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申报工作。经开区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重点企业代表与行业专家共商发展路径,围绕政策支持、人才引进、研发补贴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凝聚共识。 一、政策背景与申报工作进展 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聚焦优势产业领域培育示范基地。松江区依托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电子信息产业基础,由经开区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组,对标申报条件完善材料。座谈会上,相关部门详细解读了示范基地的产业导向、评价指标及扶持政策,强调将通过土地、资金、技术等多维度支持企业协同发展。 二、企业诉求与政府回应 台积电(中国)有限公司等11家参会企业结合经营实际提出建议:一是希望松江区加大高端人才安居保障,解决子女入学与医疗资源配套问题;二是建议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对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专项补贴;三是呼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经开区负责人现场回应,将联合松江区人社部门制定人才公寓配给方案,并探索“一企一策”定制化扶持措施。上海得民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家则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助申报流程进行了指导。 三、产业基础与集群优势 松江区电子信息产业已形成涵盖设计、制造、封测、材料等环节的完整链条。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介绍了关键突破:上海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的12英寸大硅片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豪威半导体(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的图像传感器芯片全球市场份额超15%;延锋伟世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车规级产品供应国际主流车企。经开区表示,将依托G60科创走廊,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方向 经开区明确三项核心任务:一是建立企业联络专员制度,按月收集并协调解决用工、环评等问题;二是联合松江区科委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绿色化技术改造;三是组织企业参与国际展会,提升松江电子信息品牌影响力。参会企业一致表示,将积极配合示范基地申报,共同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2025-07-23

  • 【天津招商】渤海银行推出17条举措助力民企融资 构建金融服务新生态

    为积极响应国家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渤海银行近期出台专项方案,通过17项措施为民营企业“输血”,重点解决融资难问题。该举措以单列信贷额度、优化审批流程为核心,同步完善风险防控与考核机制,旨在为优质民企搭建融资绿色通道,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一、信贷资源倾斜与精准投放 渤海银行在2023年发布的《关于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单列民营企业专项信贷额度,并计划逐年提升占比。针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白名单”制度,优先保障名单内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调整风险容忍度,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授信政策,避免“一刀切”抽贷断贷。 二、全流程服务优化与效率提升 通过压缩融资链条,将传统贷款审批周期缩短近三成,并推出线上化智能风控系统,实现部分业务“T+1”放款。针对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推广“一链一策”定制服务,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其配套提供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产品。此外,设立专项风险资产额度,确保民企融资资源不受整体规模调控影响。 三、风险管控与长效保障机制 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渤海银行强化贷后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分析提前预警潜在风险。对于突发信用事件,要求分支机构组建专项小组评估,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缓释风险。2023年上半年,该行已累计为华北、华东地区超200家困难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定就业岗位逾1.2万个。 四、考核激励与生态协同 内部考核中增设民营企业服务指标,并将分支机构的民企贷款增量与绩效直接挂钩。联合地方政府、担保机构推出“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试点“见贷即保”业务。未来三年,计划将民企贷款占比提升至公司类业务总量的四成以上,形成可持续的金融服务生态。 此次渤海银行的系统性改革,从制度设计到落地执行均体现对民营经济的深度扶持。随着措施逐步实施,预计将为更多优质企业注入发展动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5-07-23

  • 【北京招商】工行设立20亿元专项基金支持疫情防控与实体经济发展

    为积极响应疫情防控需求,中国工商银行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强化金融支持,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等服务,助力实体经济稳健运行。 (一)专项基金的设立背景与战略定位。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工银投资联合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湖北分行共同发起设立20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基金。该基金作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股权投资方式,为防疫相关企业注入资本动力,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推动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和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在特殊时期的责任担当。 (二)投资方向与重点支持领域。基金聚焦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将资金精准投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以及北京等重点防控地区。在产业布局上,重点覆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药流通等直接服务于疫情防控的核心领域,同时延伸至与防疫工作密切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物流运输、环保产业、生活必需品保障等配套领域,以及防疫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器材设备、污水处理等上下游产业链企业。通过支持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协同发展,形成覆盖疫情防控全链条的金融支持网络。 (三)创新服务模式与流程优化。为提升基金支持效率,工行在专项基金运作中实施流程简化与模式创新。针对疫情防控企业的紧急融资需求,建立“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尽调、审批流程,缩短投资决策周期,确保资金快速到位。在投资方式上,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灵活采用股权融资、可转债投资等多元化工具,既满足企业补充资本金的需求,又避免增加企业债务负担。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同联动,在北京地区,基金在北京市金融局的指导下,精准对接重点疫情防控企业,形成“金融+产业”的联动支持机制。 (四)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的协同发力。除专项基金的股权支持外,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充分发挥首都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优势,为疫情防控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配套金融服务。在融资支持方面,匹配低成本的授信额度,执行优惠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基础金融服务方面,提供便捷的结算、理财、电子银行、银行卡等服务,保障企业日常运营资金流转效率;通过“融e购”网上商城等平台,助力防疫物资采购与民生商品供应,畅通线上销售渠道;同时,为企业提供代发工资等人力资源服务,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保障生产连续性。 (五)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实践成效。疫情发生以来,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在总行统筹部署下,将支持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先后推出多项针对性措施。通过专项基金与综合金融服务的协同,已累计为多家生物医药研发企业、医疗器械生产厂商、物流运输公司等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扩大防疫物资生产规模,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方面,通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现信贷资金快速投放,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这些举措不仅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也为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注入了信心,充分体现了国有大行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需求中的骨干作用。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此次20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基金的设立与运作,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疫情防控的具体实践。通过资本赋能与综合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既解决了防疫企业的资金瓶颈,又推动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金融力量。未来,工行将继续发挥综合化经营优势,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5-07-23

  • 【乌鲁木齐招商】乌鲁木齐强化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 筑牢行业监管基石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乌鲁木齐正持续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2024年,该市将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勘察、设计等多行业诚信体系构建,通过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 一、体系建设背景与目标 乌鲁木齐立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针对行业内存在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抓手。2024年,该市明确以房地产、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诚信体系覆盖,旨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评价指标与信息采集机制 该体系评价指标涵盖企业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等多个维度。诚信平台通过整合行业监管数据、企业自主申报信息等渠道,动态采集企业行为记录。在信息分类上,明确区分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其中良好行为包括合规经营、工程质量达标、安全生产无事故等,不良行为则涉及违法违规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为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客观依据。 三、评价结果多领域深度应用 2024年起,乌鲁木齐将把信用评价结果全面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资质审核、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招投标中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其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对信用分较低的企业,将采取限制承接项目、加强市场监管频次等约束措施。同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 四、成效初显与长效推进方向 此前,乌鲁木齐已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实践。2023年,该市对千余家施工和监理企业过往年度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诚信表现进行系统评价,通过诚信平台积累了大量企业行为数据,并对评级优秀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树立行业诚信典范。2024年,乌鲁木齐将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升信息采集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跨领域共享应用,以信用建设赋能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5-07-23

  • 【北京招商】银监会规范债转股实施机构行为 明确四类企业禁入范围

    为规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行为,推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健康有序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2017年相关部门印发办法,对实施机构业务范围、政策支持及退出机制作出系统规定,同时明确不得对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实施债转股,引导金融资源向优质实体领域倾斜。 一、界定实施机构业务边界并提供政策支持。办法明确实施机构核心业务为债转股及配套支持服务,经批准可开展多项市场化操作:包括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后进行管理,对未转股债权开展重组、转让等处置;依法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用于债转股;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有及募集资金进行合规投资管理,自有资金可开展存放同业、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业务,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此外还可提供与债转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服务。政策支持力度显著,业务范围覆盖债转股全流程,为市场化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四类企业被排除在债转股适用范围外。为避免债转股沦为低效企业“输血”工具,办法划定明确禁区,以下四类企业不得实施债转股:一是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被认定为僵尸企业的,此类企业缺乏生存能力,债转股无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其信用状况较差,难以保障转股后股权价值;三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此举旨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避免资金流向落后产能;四是扭亏无望、缺乏核心竞争力且无发展前景的企业,确保债转股资源投向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 三、建立市场化股权退出机制破解转化难题。针对债转股实施中股权退出不畅的问题,办法要求实施机构提前明确退出策略和机制。对有退出预期的股权,可与相关主体协商约定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企业回购、上市流通等。涉及证券发行或交易的,需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需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这一机制设计为实施机构提供了清晰的退出路径,有助于提升市场参与积极性,促进债转股“投、管、退”闭环形成。 四、强化风险防控与监管协同保障规范运行。办法从资金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提出风险防控要求:实施机构需将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分开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严禁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自有资金投资需符合安全性、流动性要求,避免盲目扩张风险。监管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实施机构业务开展、风险状况的跟踪评估,防范道德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障债转股在法治化、市场化轨道上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2025-07-23

  • 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新规出台 专款专用助力招商引资

    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资金管理,相关部门近期出台新规,明确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及预决算管理,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招商引资提供更有力的土地保障。新规细化了资金来源和使用要求,强调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土地储备工作高效推进。 一、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全面升级 新规要求土地储备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限定于土地征收、收购、前期开发等环节,禁止与日常经费混用。资金来源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及财政批准的其他资金,确保资金链稳定。通过预决算管理,地方政府需提前规划资金使用,强化监管,避免资金闲置或挪用。 二、四大资金来源明确用途 一是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征拆和开发费用,直接用于储备土地相关支出;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定向支持土地储备项目;三是地方政府债券募集资金优先用于重点区域土地储备;四是其他财政资金需经严格审批后使用。新规特别强调,征拆和开发费用必须符合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分账核算杜绝资金混用 土地储备机构须将项目资金与日常经费分账管理,从制度上防范资金挪用风险。日常经费由财政另行安排,不得占用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此举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廉政风险,为土地储备工作创造更规范的财务环境。 四、强化监管保障政策落地 新规要求地方政府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审计部门将加大对土地储备资金的审计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通过制度化约束,进一步推动土地储备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此次新规的实施,标志着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进入精细化阶段,不仅提升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也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了更坚实的政策支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23

  • 【济南招商】济南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年行动赋能高质量发展

    为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济南于2020年出台标准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构建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型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对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的支撑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和区域竞争力提升。 一、明确新型标准体系构建目标。根据计划,济南以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引领,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目标到2022年底形成全域覆盖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该体系聚焦支撑全市重大战略、重要规划和重点工作,推动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产业转型、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标准化支撑,促进各领域发展有标可循、规范推进。 二、强化企业标准主体地位与公开机制。济南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通过简化流程、加强指导,推动企业主动公开产品质量、服务规范等标准信息,实现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各环节标准明确、检验有据、判定可行。同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促进企业和团体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数量实现倍增,培育一批体现济南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特色的先进标准,提升市场主体标准化水平。 三、提升标准制定话语权与人才支撑。济南着力增强在标准制定领域的话语权,积极争取承担国际、全国及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吸引更多标准化组织落户。依托山东大学、济南大学等本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设校企、院企实践基地,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熟悉标准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机构,搭建国际、国家、企业和团体标准孵化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研制、验证、推广等全流程服务。 四、深化标准实施与示范引领。济南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试点评估制度,动态跟踪标准实施效果,及时优化完善标准内容。大力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在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聚焦改革重点任务,确保完成数量位居全省前列,通过试点先行、总结经验,促进标准在各领域落地见效。 五、聚焦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建设。围绕“济南智造”发展战略,济南完善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机制,支持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向“济南智造”标准转化升级。鼓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协同合作,梳理智能制造产业链关键环节,构建覆盖设计、生产、检测、服务等全产业链的“济南智造”标准体系,提升“济南智造”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025-07-23

  • 【上海招商】上海设立百亿上市公司纾困基金 助力民营经济稳健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上海市近期出台专项政策加大流动性风险防范力度,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首期50亿元资金已落实并完成工商核名,将于月底启动运作。此举旨在帮助民营上市公司缓解阶段性流动性压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推动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一、政策背景与基金设立概况 2023年,上海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纾困基金。该基金由市属国资平台牵头,联合多家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达100亿元。目前,基金首期50亿元出资已全部落实,完成工商核名等前期筹备工作,计划于本月底正式设立并开展投资运作,成为上海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基金设立的核心目标与功能定位 此次设立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核心目标是帮助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阶段性难关。针对部分民营上市公司因股权质押等问题面临的流动性压力,基金将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同时,基金将搭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资本合作的桥梁,促进两类企业在资本联合、产业协作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民营实体经济与国有资本深度融合,共同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大局。 三、投资方向与重点支持领域 基金将聚焦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的民营企业,重点投向有市场前景、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具体包括区域内的产业龙头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民营企业,通过增加其流动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此外,基金将以资本为纽带,打通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的资金脉络,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协同”的发展格局,助力民营经济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 四、市场化运作机制与风险防控体系 基金运作将严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在项目筛选上,坚持“优中选优”,通过专业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确保资金投向真正有需要、有潜力的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强化投后管理,帮助企业提升经营能力;在风险防控方面,设置多维度风险评估指标,确保基金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保值增值和持续运作,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2025-07-23

  • 【北京招商】保监会强化险资股票投资监管 明确单一股票持仓上限

    为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监管部门近期发布新规,对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该政策在招商引资与市场稳定间寻求平衡,明确要求单一股票投资占比不得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5%,权益类资产合计持仓不超30%,并分类设置一般投资、重大投资及收购行为的监管框架,旨在引导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力量。 一、差异化监管框架防范激进投资风险 新规将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划分为三类情形: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对于占市场主流的不涉及举牌的一般投资行为,维持现有监管尺度;涉及举牌的一般投资需在信息披露后向监管部门报告;达到重大投资标准的需事后备案;而参与上市公司收购则必须事前核准。这种分层管理机制,既避免了对正常市场交易的过度干预,又重点管控可能引发股权争夺的高风险行为。 二、设置双比例红线抑制集中度风险 政策首次以量化指标明确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上限:单一上市公司股票账面余额不得超过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5%,所有权益类资产合计不得超过30%。该规定直接针对此前个别机构通过高杠杆举牌上市公司的激进操作,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单一标的波动对保险资金安全的影响。历史数据显示,部分中小保险机构权益类投资占比曾突破40%,新规实施后将强制其逐步调整至合规范围。 三、规范一致行动人防范监管套利 针对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联合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传导,新规作出严格限制:禁止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时,新增部分必须使用保险机构自有资金;一般投资中出现举牌,监管部门可切断资金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通道。这些措施填补了以往通过通道业务规避监管的漏洞,例如曾有机构借助私募基金变相扩大持股比例的情况将得到遏制。 四、引导险资发挥市场稳定器功能 政策特别强调保险机构应成为"友好投资人",要求其主动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沟通,避免短期套利行为。监管部门鼓励通过定增、协议转让等长期投资方式参与资本市场,这与近年来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一脉相承。统计表明,保险资金持股周期普遍超过三年,新规将进一步强化其价值投资特征。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进入精准监管阶段,通过制度设计既防范了金融风险,又为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留下合理空间。监管部门表示,将密切跟踪市场反应,适时优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2025-07-23

  • 【中山招商】服务业新业态项目可获百万级资金扶持 助力产业升级

    为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多地政府通过专项资金申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最新政策显示,优质项目最高可获得单年度百万元财政扶持,并叠加属地配套支持,显著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政策聚焦数字化与跨界融合新赛道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智能服务等新兴业态成为重点扶持方向。以某地为例,专项资金明确支持三类主体:一是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服务模式创新的企业;二是构建产业协同生态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解决行业痛点的示范项目。评审标准强调技术先进性、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尤其关注对中小微企业的赋能效应。 二、阶梯式扶持机制强化长效发展 区别于传统补贴方式,该政策建立动态评价体系。通过五个批次的滚动申报,累计已有超700家企业进入培育库,其中部分企业连续两年获得支持。资金采用分期拨付模式,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可追加额度,同时要求属地政府按比例配套,形成"市级引导+区县加码"的联动机制。 三、申报流程突出高效透明原则 本年度申报窗口期约两个月,采用线上材料初审与线下专家评审结合的方式。申报主体需提交技术方案、财务预测及社会效益分析等核心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曾获评公共服务平台称号的机构享有优先权,但需补充创新升级证明。评审结果将在专家论证后公示,确保流程规范。 四、产业协同效应逐步显现 从既往数据看,获扶持项目在资源整合方面表现突出。某智慧物流平台通过资金支持,连接上下游企业超200家,降低区域物流成本约15%;另一文化创意云服务平台则带动2000余家小微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政策设计方表示,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当前,各地正加快完善服务业创新生态体系,除资金扶持外,配套提供场地减免、人才引进等政策包。相关专家建议,申报主体应聚焦细分领域差异化优势,注重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平衡,同时密切关注后续政策动态,把握产业升级窗口期。

    2025-07-23

有想补充的信息?点我投稿

共 9354 页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稿提示

关闭

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我已阅读并同意《投稿须知》

确认

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