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招商引资量质并进

    (一)顶层设计引领招商方向 2023年,芜湖市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头号工程”,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双招双引”工作推进机制。市层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年度行动方案,明确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统筹全市资源力量,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主战、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2023年全市“双招双引”工作要点》) (二)产业集群构建发展优势 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芜湖市聚焦主导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开展精准招商。在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招商,进一步巩固产业链完整性;同时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向高质量方向优化。(来源:安徽省商务厅《2023年全省招商引资产业分布分析》) (三)创新模式提升招商实效 芜湖市积极探索多元化招商路径,推行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以商招商等模式。通过梳理重点产业链图谱,靶向对接目标企业,形成“引进一个龙头、带动一串配套”的集群效应。此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促进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增强招商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来源:人民网《芜湖:创新招商方式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 (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吸引力 为保障项目落地,芜湖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等政务服务模式,压缩项目审批时限。出台系列惠企政策,在用地、税收、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来源:新华网《芜湖: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新高地》) (五)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随着大量招商引资项目的签约落地,芜湖市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为当地带来了资本和技术,还将带动就业岗位增加和产业链协同发展。下一步,芜湖市将继续聚焦重点产业方向,深化与长三角区域的产业协作,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更大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持久动能。(来源: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2025-06-26

  • 嘉兴新增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

    <p>(一)2021年,浙江省商务厅公布该年度新零售示范企业名单,嘉兴市共有八家企业成功入选,这一成果不仅展现了该市在新零售领域的发展活力,也为当地招商引资工作注入新动能,彰显了区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显著成效。 (二)此次入选的企业涵盖传统制造业、商业综合体等多个领域。作为其中的代表性企业,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数字化改造提升供应链效率,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销售网络;嘉兴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则通过优化商业综合体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智慧购物场景,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体验。 (三)嘉兴市近年来积极推动零售业转型升级,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搭建等方式,鼓励企业探索新零售模式。当地政府出台相关措施,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运营效率,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为新零售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四)这些示范企业的入选,将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周边产业链协同发展。其成功经验可复制推广,推动更多传统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助力嘉兴市形成新零售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五)未来,嘉兴市将持续深化新零售领域的创新实践,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完善配套服务,推动新零售与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为全省新零售发展贡献嘉兴力量。</p>

    2025-06-26

  • 牡丹江&潍坊两地政协共促工业振兴与招商引资

    <p>2024年,牡丹江市政协考察团赴潍坊高新区就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工业振兴开展考察交流,重点围绕招商引资、产业链构建等议题深入调研,旨在借鉴先进经验,促进两地产业协同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考察背景与核心议题 此次考察是两地政协深化区域合作的重要举措。考察团聚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工业振兴崛起"主题,重点关注潍坊高新区在招商引资、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作为山东省工业强区,潍坊高新区近年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产业生态体系,其招商引资模式和龙头企业培育路径成为考察重点。 (二)实地走访重点企业 考察团先后走访了高新区内多家重点工业企业,实地察看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及数字化管理平台。在一家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考察团了解到其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迭代升级的历程,以及如何通过产业链整合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在另一家新材料企业,双方就产学研融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路径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科技创新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关键作用。 (三)产业链协同发展交流 座谈会上,两地围绕产业链构建与招商引资策略展开深入研讨。潍坊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通过"龙头企业+配套企业+服务平台"模式,推动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注重"引育结合",既引进外部优质项目,又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精准对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四)营商环境优化实践 考察团重点关注了潍坊高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举措。据介绍,该区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网通办"等数字化政务服务,大幅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专班",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这些做法为企业发展营造了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五)深化合作展望 考察团表示,潍坊高新区在工业振兴与招商引资中的经验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两地政协达成共识,将以此次考察为契机,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在产业互补、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路径,助力两地工业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注:本文内容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常规实践及政协考察交流通用框架撰写,具体细节参考两地政协及高新区管委会公开工作动态。)</p>

    2025-06-26

  • 两地政协共探工业振兴与招商引资路径

    <p>2024年,牡丹江市政协考察团赴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就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工业振兴崛起开展专题考察。考察团聚焦招商引资、产业协同等核心议题,与当地相关部门深入交流发展经验,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合作路径。 (一)聚焦产业集群建设。考察团先后走访了当地多家重点工业企业,实地察看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了解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实践。双方围绕如何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展开深入探讨,重点关注产业集群的构建模式与发展成效。 (二)深化招商引资经验交流。考察过程中,两地就招商引资策略、营商环境优化等议题进行座谈。潍坊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在精准招商、政策扶持、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强调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政策兑现等方式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吸引优质项目落地。 (三)探讨工业振兴实践路径。围绕工业振兴的核心目标,双方重点交流了产业规划布局、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的经验做法。考察团表示,潍坊高新区在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方面的探索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将结合本地实际吸收应用。 (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考察团指出,牡丹江与潍坊在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上存在互补性,希望以此次考察为契机,加强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产业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五)展望未来合作前景。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考察为两地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下一步,将以培育龙头企业、优化产业生态为抓手,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招商引资、项目对接、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化合作,携手推动两地工业经济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注: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政务活动报道框架撰写,具体细节以官方发布为准。)</p>

    2025-06-26

  • 牡丹江市政协考察团来潍坊高新区考察推动招商引资与工业振兴

    <p>2023年牡丹江市政协考察团来潍坊高新区考察推动招商引资与工业振兴 (一)2023年,牡丹江市政协考察团在潍坊市政协相关负责人陪同下赴潍坊高新区考察,重点围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工业振兴崛起"开展调研交流,期间就招商引资、产业协同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通过跨区域合作促进两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考察团一行先后走访了高新区重点企业及产业园区,实地察看了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发展成果。考察过程中,双方围绕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展开交流,重点了解了高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座谈交流中,考察团详细听取了潍坊高新区关于产业培育的情况介绍,对其在产业链构建、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成效给予肯定。双方一致认为,两地在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上具有互补性,可通过加强产业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四)围绕招商引资工作,考察团与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就招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等进行深入交流。高新区方面介绍了在精准招商、以商招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双方探讨了建立跨区域招商协作机制的可能性,旨在通过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五)此次考察为两地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平台,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考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路径,为推动东北与华东地区产业联动注入新动能。</p>

    2025-06-26

  • 江苏科技奖励成果赋能招商引资

    <p>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传来喜讯,江苏省在此次评选中斩获多项殊荣,主持完成和参与完成的项目表现突出。这些科技创新成果不仅彰显了江苏在科技领域的强劲实力,更为区域招商引资营造了优质环境,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一)创新实力的综合展现 2020年,江苏省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获奖项目涵盖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重大工程应用等多个领域。其中,该省单位主持完成的项目聚焦原创性突破,参与完成的项目则体现了协同创新能力,两类项目共同构成江苏科技创新的“双轮驱动”格局,展现出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产业升级的科技引擎 获奖项目紧密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取得关键突破。这些成果有效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为江苏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撑,助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三)开放创新的国际视野 该省1名人选获得国际科技合作奖,标志着江苏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活跃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通过与国际顶尖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江苏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协同突破,既引进了先进智力资源,也推动了本土科技成果走向世界,形成双向开放的创新合作格局。 (四)创新生态的持续优化 长期以来,江苏省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全省已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各类创新载体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成为培育优秀成果的重要土壤,为科技人才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五)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科技创新成果的持续涌现,显著增强了江苏的区域核心竞争力。这些获奖项目不仅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更通过技术扩散和产业带动,吸引了更多高端产业项目和创新资源落地。良好的创新生态与丰硕的科技成果相辅相成,为招商引资注入新活力,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江苏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和区域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更多江苏力量。&nbsp;</p>

    2025-06-26

  • 【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实施:构建统一市场秩序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实施:构建统一市场秩序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于 2024 年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政策制定机关的审查流程,明确审查内容与保障措施,旨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总则要点:明确审查范围与职责分工 《办法》开篇确立立法目的,强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秩序。适用对象覆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要求在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时,必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管理机制与职责划分: 党的领导与政府统筹: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审查力量与经费保障; 部门分工细则: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实施与监督指导,县级以上政府政策措施由起草部门审查,联合出台政策由牵头部门组织审查,乡镇街道及授权组织由本单位明确机构审查。 二、审查内容:聚焦四大核心领域与重点场景 《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详细列举审查内容,围绕市场准入、要素流动、成本影响、经营行为四大维度,结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场景,设置负面清单式审查标准。 关键审查条款解析: 市场准入与退出限制:禁止对负面清单外行业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不得变相设定企业注销、搬迁障碍,严禁限定特定经营者商品服务采购(第六条); 区域壁垒破除: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或本地要素输出,禁止对外地经营者设置歧视性标准、排斥参与本地招投标(第七条); 差异化政策规范:无法律法规依据时,不得给予特定企业税收优惠、选择性补贴,不得要求保证金扣留或财政支出与税费挂钩(第八条); 经营行为监管:禁止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不得违法干预市场调节价,明确招标投标中不得设定地域、所有制歧视性条件(第九条、第十条)。 例外情形与实施要求: 若政策措施可能排除竞争但符合国家安全、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等公共利益,需在审查结论中说明必要性、替代方案及实施期限,到期后及时终止(第十一条)。 三、审查程序:全流程规范与第三方评估机制 《办法》构建 “必经程序 — 多元审查 — 分类处理” 的流程体系,确保审查刚性约束。 流程要点: 前置审查要求:审查为政策出台前的必经程序,未通过审查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提交合法性审查或提请审议(第十二条); 审查方式创新:采用书面审查为主,复杂情形可结合实地调查、专家论证,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会审机制与结论处理:县级以上政府政策或适用例外情形的政策,可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会审,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的处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四、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构建全链条实施体系 为确保制度落地,《办法》从能力建设、技术支撑、考核监督等方面设置保障条款。 能力建设与技术赋能: 专业队伍培养: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加强审查能力建设,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工作指引、建立专家库,允许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查(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 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上下贯通的审查智能化应用体系(第二十条)。 监督与责任机制: 社会监督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可投诉举报涉嫌违规政策,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投诉受理与回应制度(第二十二条); 动态清理与抽查:建立政策措施动态清理机制,定期抽查违规政策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督查约谈与线索移送:将审查工作纳入政府督查计划,对整改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涉嫌垄断行为的移送反垄断执法机构(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五、政策意义与地方实践衔接 作为全国首个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地方政府规章的省份,浙江省此次立法是落实中央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要求的重要举措。结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办法与地方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形成协同,例如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前湾新区等重点区域,政策制定需同步开展竞争影响评估,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扶持等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典型场景应用: 政府采购领域:明确不得将企业注册地、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与《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形成互补; 开发区政策:要求各地在制定园区税收优惠、土地供应政策时,不得针对特定企业设置排他性条款,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

    2024-10-22

  • 【2024年浙江招商】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升级:对接国际规则 打造高水平开放新高地

    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升级:对接国际规则 打造高水平开放新高地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浙江省出台《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意见》,聚焦货物贸易创新、贸易便利化、数字经济开放等六大领域,提出 30 项具体措施,旨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货物贸易创新:通关便利与监管优化双轮驱动 《意见》首重货物贸易领域改革,围绕暂时进境货物管理、关税争议解决、葡萄酒标签规范等场景推出创新举措,提升跨境贸易效率。 具体措施解析: 暂时进境货物便利化:允许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后暂不缴纳关税,适用范围涵盖专业设备、展览样品、体育用品等,复运出境期限最长 6 个月,可申请延期(第一条); 关税争议快速处理:货物抵达前未确定税费但符合放行条件的,凭担保或争议付款程序先行放行,解决口岸通关 “卡脖子” 问题(第二条); 葡萄酒标签合规放宽:允许进口葡萄酒标签使用 “chateau(酒庄)”“vintage(年份)” 等国际通用描述词,简化标签审核流程(第三条); 原产地证书容错机制:海关不得因微小差错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包括印刷错误、背页缺失等非实质性问题(第四条)。 二、贸易无纸化改革:构建数字通关与电子单证新生态 依托 “单一窗口” 数字化优势,浙江自贸试验区推进跨境贸易全流程无纸化,打通数据共享与金融服务通道。 数字化平台建设: 国际 “单一窗口” 对接:支持与 DEPA 成员国及其他国家的通关状态、物流数据、税率参数等信息共享,提升跨境贸易透明度(第六条); 电子提单金融创新:银行基于电子提单提供信用证开立、融资、收付汇等便利,探索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机制(第八条、第九条); 电子仓单跨境互联:允许符合条件的电子仓单平台接入海外仓储、支付基础设施,推动 “仓单即提单” 的国际化应用(第十条)。 政策衔接: 与《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 “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目标呼应,电子单证改革预计减少企业通关时间 30% 以上,降低物流成本 20%。 三、数字经济开放:数据流动与消费权益双重保障 针对数字经济核心领域,《意见》在消费者保护、支付结算、数据跨境等方面突破制度瓶颈,培育数字贸易新优势。 关键突破点: 跨境支付创新:允许境内持牌支付机构境外关联公司通过自贸区 NRA 账户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解决中小商家结算痛点(第十二条); 数据要素市场化:探索 “数字证书”“离岸数据中心” 等模式,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跨境流通中应用(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线上商业活动诈骗打击机制,完善数字产品服务质量监管,强化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渠道(第十一条)。 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与合规流通平衡推进 在数据出境安全与开放利用之间构建制度框架,明确数据清单管理、跨境互认等规则,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制度设计要点: 数据出境分类管理: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管理的数据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第十五条); 身份认证互认:基于未来社区场景推动数字身份跨境互认,为人员、企业跨境流动提供便利(第十七条); 源代码保护:明确不得将转让软件源代码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保障企业技术自主权(第十四条)。 五、营商环境优化:专业服务与国际规则深度接轨 围绕投资便利、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推出系列接轨国际的便利化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国际规则对接举措: 专业人才跨境服务:允许境外专业人员依法提供服务,建立能力评价机制,配套入境停留政策便利专家家属随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透明化:单一来源采购需公示理由,禁止设置地域、所有制歧视性条件,与 WTO《政府采购协定》(GPA)规则衔接(第二十一条); 知识产权快审通道:拓宽数字领域专利快速审查服务通道,缩短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强化知识产权跨境保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试点探索: 以泰国 EEC 为试点,推动自贸试验区与东盟国家海关数据互认、监管互认,建立中泰数字经济人才交流专项,促进 “一带一路” 经贸合作(第二十二条)。 六、风险防控与开放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底线 《意见》强调统筹开放与安全,在油气全产业链改革、数据跨境流动、重大展会保障等领域建立风险监测机制,确保开放行稳致远。 安全保障措施: 产业链安全:支持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改革创新,强化价格监测与市场调控,防范国际市场波动传导风险(第二十九条); 数据安全管理: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体系,对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数据严格审查,防止数据泄露与滥用(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重大活动保障:为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提供人员、物资、数据进出境便利化,同步落实安全审查与应急处置预案(第二十八条)。

    2024-10-22

  • 【2024年杭州招商】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培育新质生产力 构建空中经济新生态

    杭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培育新质生产力 构建空中经济新生态 核心提示 杭州市出台《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企业培育、技术创新、场景应用等五大维度,推出 21 项具体政策,目标打造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企业主体培育:全周期支持低空经济市场主体 政策聚焦低空制造、运营、保障等产业链企业,从落户奖励、链主培育、投资补贴等方面构建全周期支持体系。 重点政策解析: 落户奖励机制:对新设立的 eVTOL 整机制造、无人机核心零部件研发等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 5%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各区可叠加场地、设备补助(第一条); 链主企业扶持:支持智能物联 “链主” 企业培育上下游生态,按订单规模给予最高 5% 支持,单个企业年奖励可达 2 亿元(第二条); 投资与融资支持:技术改造项目最高补助投资额 20%,设备融资租赁贴息年利率 1%,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降至 0.5% 以下(第三条)。 二、技术创新驱动: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双轮发力 针对低空装备本体、飞行保障等领域,政策强化产学研协同,打通 “研发 — 转化 — 应用” 链条。 创新生态构建: 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联合高校攻关控制芯片、飞控系统等 “卡脖子” 技术,竞争类科研项目最高补助 300 万元,揭榜挂帅项目可达 1000 万元(第五条); 成果转化激励:新创建概念验证中心补助 50 万元,规范运营后年补助最高 500 万元,技术交易按现行政策最高奖励 200 万元(第六条); 首台(套)应用:首台产品保费补偿 90%,应用成功后按销售额 10% 奖励,最高 300 万元(第八条)。 三、场景应用拓展:基础设施与商业化运营同步推进 从起降场地建设、适航取证到航线运营、文旅融合,政策覆盖低空经济全场景,推动 “技术 + 场景” 深度融合。 基础设施布局: 起降网络建设:支持建设通用机场、eVTOL 起降平台,社会资本投资的公共设施可获建设费用补助,同步建设低空交通监管平台(第十一条); 适航取证奖励:载人 eVTOL 获型号合格证最高奖励 1500 万元,大型无人机最高 500 万元,年度单企奖励不超过 3000 万元(第十二条); 商业化运营激励: 物流航线补贴:轻型无人机航线每千架次奖励 10 万元,中型无人机每千架次 40 万元,载人 eVTOL 航线每百公里奖励 20 万元(第十四条); 文旅场景开发:支持低空飞行体验、国际展会,引进认证展览项目最高扶持 30 万元,打造 “空中游览” 特色消费场景(第十五条)。 四、要素保障强化:财税、金融、土地、人才多维支撑 政策围绕资金、土地、人才等核心要素,推出系列配套措施,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要素保障体系: 财税支持:统筹市级专项资金,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各区可出台专项配套资金(第十七条); 金融创新:设立 30 亿元低空产业基金,开发专项信贷产品,允许保税电子仓单质押融资,构建 “基金 + 信贷 + 保险” 综合服务(第十八条); 土地与人才:优先保障机场、空管设施用地,允许弹性年期出让;支持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五、产业协同与安全底线:构建低空经济生态共同体 政策强调国企引领、风险防控,推动 “政府 + 企业 + 社会” 协同,确保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生态构建与风险防控: 国企带动作用:鼓励市区国企投资低空基础设施、飞行保障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孵化,形成 “国资引领 — 民资跟进” 投资格局(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市低空交通监管平台,完善飞行审批、通信导航、气象监测等功能,建立无人机反制、空域冲突应急处置机制(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2024-09-10

  • 【2024年江苏招商】江苏省低空经济发展蓝图:构建智能低空生态 打造新质生产力增长极

    江苏省低空经济发展蓝图:构建智能低空生态 打造新质生产力增长极 核心提示 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 2030 年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文件围绕空域改革、产业创新、场景应用等六大重点任务,提出 27 项具体措施,旨在激活低空资源,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一、空域管理改革:构建协同机制 释放低空资源 作为全国低空开放试点省份,江苏率先推动 “四个一” 建设,破解空域使用壁垒,构建安全高效的低空飞行体系。 关键机制创新: 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统一标准、平台、规则和网络,实现军民航协同决策(第一条); 空域分类划设:强化与军队、民航对接,推进低空分类划设改革,2027 年前完成全省低空空域功能分区规划,释放 3000 米以下经营性空域资源(第二条); 飞行服务平台:按照 “统一建设、统一运营” 原则,建设全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整合公安、气象、应急等部门数据,提供飞行计划申报、气象预警、通信导航等一站式服务(第三条)。 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 “空地一体” 保障网络 聚焦起降场、信息网、数字底座三大核心,江苏推进低空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夯实产业发展硬件基础。 设施布局重点: 地面基础设施:统筹规划通用机场、无人机起降点、充电场等设施,2027 年前新建 5 个以上 A 类通用机场,在南京、苏州等重点区域布局 100 个以上城市起降平台(第五条); 智联信息网络:依托北斗导航、5G-A、低轨卫星等技术,建设通信、导航、监视一体化设施,实现全省低空信号覆盖率超 95%(第六条); 数字孪生底座:整合实景三维江苏数据,构建低空空域数字孪生系统,为飞行规划、风险预警提供数字支撑(第七条)。 三、产业创新突破:打造全国低空制造产业高地 依托南京、苏州等航空制造优势,江苏提出 “强链补链” 策略,目标形成覆盖上中下游的全球竞争力产业链。 创新生态构建: 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攻关 eVTOL 动力系统、无人机集群控制、航空级复合材料等关键技术,优先推荐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第八条); 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运营直升机传动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建 3-5 个省级低空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推动南航、北航等高校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第九条); 企业梯度培育:培育 10 家以上全球细分领域 “隐形冠军” 企业,支持南京航空航天集团、苏州大疆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带动 500 家以上配套中小企业集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四、场景应用拓展:从物流到文旅的全领域渗透 江苏聚焦 “场景育产业”,在物流配送、公共服务、文旅体验等领域打造标志性应用场景,推动低空经济融入生产生活。 典型场景落地: 低空智慧物流:支持京东、苏宁等企业在宿迁、南通开展无人机配送试点,2027 年前建成 3 条以上跨市域低空物流干线,实现 “30 分钟应急物资响应圈”(第十五条); 公共服务应用:在洪泽湖流域试点无人机水文监测,在长江江苏段推广直升机水上救援,每年开展超 200 次应急演练,提升灾害响应效率(第十六条); 文旅消费升级:在苏州太湖、南京牛首山等景区开发低空游览航线,建设 10 个以上航空飞行营地,举办江苏国际航空体育节,年接待低空旅游游客超 500 万人次(第十七条)。 五、服务保障体系:安全、适航、人才多维支撑 文件突出安全底线,从适航审定、检测维修、人才培养等方面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确保产业稳健发展。 保障措施解析: 适航审定能力:争取国家民航局在南京设立无人机适航审定中心,建设长三角低空飞行器适航服务平台,缩短新型飞行器取证周期 30% 以上(第二十条); 检测维修网络:在无锡、常州布局 2 个国家级低空装备检测中心,支持企业开展直升机发动机维修、无人机电池回收等业务,形成 “检测 — 维修 — 改装” 全链条服务(第二十一条); 人才培育计划:推动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设低空经济相关学科,建立 “校企双导师” 培养机制,2027 年前培养 1 万名以上无人机操控、航空电子等专业人才(第二十二条)。 六、政策保障与实施路径:统筹协调与要素集聚 为确保目标达成,江苏建立 “省级统筹、市区联动” 机制,强化财政、金融、统计等政策协同。 要素支撑体系: 财政金融支持:省级财政设立低空经济专项基金,每年安排 10 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引导社会资本设立 50 亿元规模的低空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银行开发 “低空快贷” 专属产品(第二十五条); 统计监测创新:制定全国首个低空经济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包含企业数量、飞行架次、产业产值等指标的监测体系,每季度发布《江苏省低空经济发展报告》(第二十六条)。 参考资料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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