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招商】搭建川津经济交流桥梁 共享会展合作发展硕果

    为贯彻落实招商引资策略,推动四川省与天津市经贸深度协作,2023年在梅江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举办的专项推介活动,吸引了川内多家企业参与,重点推广西博会进出口商品展等展会项目。该会议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促进两地会展产业融合,助力构建高效合作机制,扩大经济互利共赢空间。未来,双方将通过强化平台共建,深化资源共享,共同开拓市场机遇,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四川省与天津市地理经济互补性强,为川津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四川省作为西部经济重镇,资源禀赋突出,产业体系完善;天津市作为北方国际港口城市,对外开放优势显著,辐射全球市场。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两地自二十一世纪以来,持续深化战略对接,2023年签署的区域合作协议中,明确提出加强会展经济协同,聚焦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该合作以政策协同为支撑,通过定期举办经贸论坛,消除信息壁垒,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数据显示,过去五年间,川津两地累计贸易额年均增长超10%,为本次推介活动积累宝贵经验。会展业作为重要桥梁,不仅促进农工商贸领域交流,还推动科技、物流等新兴业态融合,形成了多维度合作网络。 二、本次推介会在2023年6月举办,作为津洽会的关键环节,由四川博览事务局主导组织,来自四川省20余家代表性企业参与。活动聚焦会展平台推广,现场设置互动展区,展示川内特色产品与技术成果。核心内容是推介三大展会项目:一是西博会进出口商品展,计划于2024年举办,地点设在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以贸易畅通为主题;二是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将于2025年实施,选址泸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是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筹备于2024年开展,突出军民融合主题。这些展会将提供专业化平台,吸引国内外客商,带动产业集聚效应。会议期间,天津市企业代表积极参与对接,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多项,涵盖投资合作与市场拓展领域。此类活动不仅完善了会展产业链条,还强化了企业间交流机制,为后续深化协作铺平道路。 三、推介的展会项目是川津合作重要载体,各具特色并弱化规模数据。西博会进出口商品展延续传统主题,强调国际对接,设置贸易、产业等多类型展区;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以文化交流为核心,聚焦全球品牌整合,融合展示与洽谈功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突出创新驱动,展示军民融合成果,建立开放合作机制。这些展会通过搭建服务平台,不仅拉动当地经济,还为天津市企业提供西部市场入口。2023年,四川省会展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天津则依托自贸区政策,助力展会国际化。实践证明,会展经济已成为区域协同亮点——例如,2022年两地首次尝试跨境联合办展,吸引海外参与者众多,带动出口增长显著。 四、川津会展合作已扩展至多个领域,建立常态化互动机制。2023年,两地联合举办数字会展创新大会,推动技术应用;后续,在物流、电商等配套服务上协作升级,提升整体效率。政策层面,国家层面出台支持意见,鼓励跨区域会展资源共享。例如,2024年初启动的川津智慧会展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解决企业痛点。预期经济成效包括:短期利于投资引入,中长期助力产业结构优化。2023年以来,类似推介活动覆盖更广区域,如京津冀联合展示,彰显平台辐射力。未来计划涉及国际会展网络拓展,强化品牌输出,确保合作可持续性。通过此类举措,两地企业可共享发展红利,实现从平台共建到成果共享的跨越,共同迈向经贸繁荣新篇章。

    2025-07-22

  • 新疆装备制造领军企业跻身全国机械工业百强

    天津市通过招商引资持续优化医药产业生态,凯莱英医药集团与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建的"天津市药品监管实训基地"在滨海新区正式揭牌。该基地将整合政企资源,推动药品监管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化支撑。 一、基地建设背景与战略意义 天津市作为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近年来围绕"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加速构建医药产业生态圈。实训基地的成立是落实《药品管理法》关于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天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基地采用"政企共建"模式,通过药监部门专业监管力量与龙头企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搭建起双向赋能的协同平台,对提升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实训基地设立"双向培训"机制:一方面,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系统掌握创新药物研发动态与生产工艺流程;另一方面,凯莱英作为全球领先的CDMO企业,将为监管部门提供涵盖药物结晶技术、连续化生产等20余项前沿技术的专项培训。基地同步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每季度组织政策研讨会,针对细胞治疗药物、核酸药物等新兴领域监管难点开展专题研讨。 三、产业赋能与创新示范 该基地将重点服务京津冀医药产业集群,已规划三大核心功能:一是建立药品注册申报预审评制度,帮助企业提前规避合规风险;二是搭建MAH制度下的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对委托生产质量的动态监控;三是开展ICH国际技术指南转化应用试点。据公开信息显示,滨海新区已有5家创新药企通过该平台获得个性化合规指导,显著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 四、未来发展路径 按照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实训基地将分阶段扩大合作范围:近期重点完善药品GMP实训中心建设,中期规划建设医疗器械数字化监管实验室,远期目标打造成为国家级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通过该平台持续输出"天津经验",为完善我国药品监管科学体系贡献实践样本。

    2025-07-22

  • 【天津招商】天津市药监实训基地揭牌助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凯莱英医药集团共建的“天津市药品监管实训基地”在滨海新区正式揭牌,标志着政企合作迈入新阶段。该基地将深化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的协同,通过资源共享、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与企业合规能力,为天津市招商引资和医药产业创新注入新动力。 一、政企协同打造药品监管新模式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凯莱英医药集团合作成立的实训基地,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构建科学、高效的药品监管体系。基地依托凯莱英在医药研发生产领域的技术积累,结合监管部门对法规政策的深刻理解,探索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定期开展培训、调研和专题研讨,推动监管能力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强化法规指导与合规能力建设 实训基地将重点围绕药品注册管理、生产规范、一致性评价等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系统性培训。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业力量,深入解读国内外监管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同时,基地将收集企业在研发、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形成针对性解决方案,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三、推动前沿技术与监管科学融合 凯莱英作为全球领先的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商,将利用其技术专家资源和国际经验,为监管人员提供药品研发、生产工艺等专业培训。基地计划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辅助监管决策科学化。双方还将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探索适应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物等领域的监管路径,助力天津市医药产业与国际标准接轨。 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集聚 滨海新区作为天津市医药产业核心区,实训基地的落地将进一步增强区域吸引力。通过政企联动,基地不仅服务于本地企业,还将辐射京津冀地区,吸引更多优质医药项目落户。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未来将依托基地平台,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推动形成“研发-生产-监管”良性循环,巩固天津市在全国医药创新格局中的领先地位。

    2025-07-22

  • 【天津招商】天津开发区优化出口食品备案程序 实现办理零超时出口零等待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天津开发区聚焦出口食品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创新备案审批机制、深化监管模式改革、实施精准帮扶计划等举措,实现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办理“零超时”、出口“零等待”,有效提升企业通关效率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一、创新审批机制,破解出口时限瓶颈。2023年,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部门针对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流程中存在的评审周期长、出口时效性强等实际问题,推出先予备案制度。企业提交有效的HACCP认证证书及质量安全自我声明材料后,无需等待传统现场评审环节即可完成备案手续,这一举措大幅缩短了办理时间,确保企业出口计划不受审批流程影响,为企业抢抓国际市场机遇提供了时间保障。 二、深化监管联动,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在优化备案流程的同时,天津开发区构建起“备案-监管”一体化联动机制,对采信第三方认证机构结果完成续备案的企业,实施100%后续监管跟踪。通过将备案管理与日常监管、风险监控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使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和美誉度不断增强。 三、推行“认证+”帮扶,赋能企业内外发展。2024年,天津开发区启动以“认证+”为核心的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指导其导入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工具,鼓励企业通过HACCP、ISO22000等国际认证。此举不仅帮助企业增强了进入发达国家中高端市场的能力,还支持企业利用认证优势拓展国内市场,实现“内外销一体化”转型,助力区域食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优化服务成效显著,驱动外贸高质量发展。通过系列改革举措,天津开发区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平均办理时间较改革前大幅压缩,企业出口计划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备案监管模式的创新既激发了企业参与国际认证的积极性,也为区域吸引食品加工及出口型项目落地创造了良好环境,持续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推动外贸经济在质量和效益上实现双提升,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07-22

  • 【江苏招商】盐城推行投资项目“三书合一”改革 企业成本降低六成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盐城自2023年起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三书合一”审批改革,将非高耗能行业、非重大涉稳项目立项阶段需单独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整合为单一咨询报告,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审批效率提升与企业负担减轻,成为当地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近年来,随着全国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材料繁、耗时长等问题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突出痛点。盐城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改革经验,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将“减环节、优流程、降成本”作为突破口。针对市县两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通过整合审批前置要件,打破传统“一事一报、多书并行”的审批模式,旨在通过审批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为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创造有利条件。 二、改革核心内容与实施路径 此次“三书合一”改革明确了清晰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范。除高耗能行业项目和重大涉稳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要求项目单位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而是将节能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核心内容,分别作为“节能专章”“稳评专章”,统一纳入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整合后的咨询报告,避免了以往多机构分头编制导致的内容重复、标准不一等问题。 在审批流程上,盐城创新实行“一同编制、一同报审、一同批复”的闭环管理模式。编制阶段,由一家机构统筹完成报告整体框架设计与各专章内容撰写;报审阶段,项目单位只需提交一份整合报告即可完成所有前置要件报送;批复阶段,投资主管部门同步对可行性研究、节能、稳评等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实现“一份报告、一次审查、一个批复”,推动审批流程从“串联办理”转为“并联集成”。 三、实施成效与市场反馈 改革实施以来,审批效率与企业成本实现“双降”,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报告编制时间较改革前压缩约三分之二,支出费用减少近六成。以盐城游客集散中心项目为例,按原模式需分别委托三家机构编制3份报告,耗时27天、费用18500元;实行“三书合一”后,由一家机构统筹编制,仅用10天完成报告,费用降至8500元,直接为企业节省近万元支出,且避免了多份报告内容交叉导致的反复修改。 截至目前,盐城市级层面已有7个项目通过“三书合一”模式完成审批,涵盖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多个领域。企业普遍反映,改革不仅减少了重复填报、多头对接的事务性负担,还通过统一编制标准降低了报告质量风险,让项目团队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规划设计与建设推进中。部分企业表示,审批流程的简化使项目前期准备周期缩短,为抢抓市场机遇赢得了宝贵时间。 四、保障机制与改革展望 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盐城建立了多维度配套保障措施。在审查机制上,明确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能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工作组,强化对节能专章、稳评专章内容的专业性审核,确保整合报告既精简高效又不降低审查标准。在费用保障上,严格落实“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相关评审费用由各主管部门纳入年度预算,财政部门统一扎口管理、按实拨付,免费向项目单位提供评审服务,从制度上杜绝变相收费或费用转嫁问题。 下一步,盐城将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逐步扩大“三书合一”改革覆盖范围,探索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纳入改革范畴。同时,持续优化报告编制指南和审查标准,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申报、线上审查,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智能化水平,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审批环境,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更强支撑。

    2025-07-22

  • 【红桥区招商】天津红桥税务:减税降费春风劲 精准服务助企轻装上阵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天津红桥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学雷锋”活动月为契机,通过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精准服务等举措,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走进园区开展政策宣讲,为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务动能。 一、党建引领聚合力,政策宣传进园区。2023年3月,红桥区税务局团总支联合团区委开展团建共建活动,聚焦青年创业园、意库创意产业园等重点区域,以“减税降费春风送暖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为主题,组织青年业务骨干深入园区。宣讲团队结合园区企业以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为主的特点,围绕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财产行为税调整及非税收入政策等最新减税降费举措,进行了系统解读。通过“面对面”讲解,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和创业者准确理解政策适用条件、申报流程及优惠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二、精准服务解难题,互动咨询暖企心。活动现场设置税收咨询展台,志愿者向企业发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电子模板及填写常见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等实用资料。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税收发票开具规范、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等问题,志愿者结合政策条文和实际案例,逐一进行耐心解答。红桥区税务局分管局领导也来到现场,与企业负责人零距离交流,听取企业在政策享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现场协调解决问题,让企业感受到税务服务的温度与效率。 三、聚焦需求优举措,助企发展提质效。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红桥区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在此次园区宣讲基础上,该局还通过线上直播、税企微信群、政策“明白卡”等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算好“减税账”“发展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活动吸引了众多企业参与,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政策理解和申报操作中的痛点难点,提升了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长效机制促提升,优化环境强支撑。下一步,红桥区税务局将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持续加强青年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手段。通过建立常态化政策宣讲机制、深化税企沟通联系、优化办税流程等举措,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同时,该局将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为促进天津红桥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红桥”贡献税务力量。

    2025-07-22

  • 【江苏招商】税务总局推出十项新举措深化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服务

    为持续优化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推十项税收服务新举措,通过提升大数据应用、简化办税流程等改革进一步助力招商引资工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此次政策升级是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后税收支持体系的再深化,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一、构建智慧税务服务体系 新举措重点强化税收大数据应用能力,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机制,实现长三角地区税务信息实时交互。通过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广"一户式"数据归集模式,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税收分析服务。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试点推行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系统自动归集纳税人涉税信息,将表单填写字段减少超三成,大幅降低申报差错率。 二、推进办税流程深度整合 全面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模式,将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合并申报。简化税费优惠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机制。在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等一体化示范区率先实现"一网通办",跨省涉税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三、建立政策执行统一标准 制定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税收政策执行口径汇编,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18个税种。在上海市、杭州市等5个城市试点税收政策确定性制度,建立疑难问题跨区域会商机制,确保政策执行规范统一。对跨区域经营企业实行"首违不罚"清单管理,明确28项轻微违法行为免责情形。 四、强化市场主体精准扶持 建立重点企业"一户一档"成长档案,运用税收大数据识别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实施定向帮扶。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将高频业务事项拓展至214项。在南京市、合肥市等节点城市设立跨省税收协调办公室,解决企业重组改制、跨境投资等复杂涉税诉求。 五、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 构建长三角税收征管质量监控体系,开发区域税收经济分析指数。建立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实现A级纳税人跨省同等激励。在宁波市、温州市等沿海城市试点出口退税"白名单"制度,将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此次政策升级体现了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方向,通过制度创新打破行政壁垒。在落实过程中,税务部门明确要求严守组织收入纪律,严禁征收"过头税费",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相关专家表示,系列举措将有效降低长三角区域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动态优化服务措施,推动长三角地区建成税收营商环境示范高地。

    2025-07-22

  • 【盐城招商】江苏盐城优化营商环境推出24条新举措

    为持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并助力招商引资工作,江苏盐城市政府于2024年3月召开重要会议,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系统提出24项具体措施,围绕降低综合成本、提升服务效能、构建诚信体系、破除发展障碍四大关键领域协同发力,计划通过阶段性推进,力争在短期内显著改善区域营商环境竞争力,最终目标是打造长三角地区具有显著吸引力的一流营商高地。 一、综合施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聚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江苏盐城推出“两减五降”集成化改革方案。一方面,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另一方面,推动实质性税费减免,并系统性降低企业在用地、用能、物流、融资及用工环节的制度性成本。具体创新举措包括探索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模式,对小微企业实施接电零成本接入,以及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分期或缓缴特定费用,有效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 二、数字化转型驱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围绕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江苏盐城重点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升级与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明确提出,95%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工程审批、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等领域承诺时限比法定要求压缩50%以上。在企业最关切的公用事业服务环节,明确高压、低压电力接入时间上限标准;推行“零证办电”“一证办电”等便民模式。同时,推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两证合一”,并在长三角区域率先试点高频事项跨区域互认通办,着力塑造“高效盐城”服务品牌。 三、法治化与信用建设提升市场预期稳定性 针对市场公平性与合规性保障,江苏盐城计划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规范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推广信用承诺替代审批等具体路径,促进市场透明度和规则可预期性持续提升。着重整治随意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政策执行偏差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重信守诺的社会氛围。 四、聚焦痛点攻坚阻碍发展的长期痼疾 瞄准困扰企业多年的梗阻问题,江苏盐城设立专项治理机制。重点针对项目落地慢、政策兑现难、中介服务不规范、市场隐性壁垒等突出问题,部署全链条督查与联动整改行动。同时,建立常态化政企互动平台和企业诉求闭环解决通道,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快速响应与有效处理。 五、区域协作赋能开放型经济体系构建 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江苏盐城在新政中强化跨境贸易便利化和区域协同机制建设。将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和单证审核要求,为外资外贸企业提供集成化政策服务包。依托城市区位优势,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标准互认、数据共享、结果互通,为核心要素资源跨区域自由流动创造基础条件。 江苏盐城此次推出的系统性改革方案,不仅展现了地方政府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的坚定决心,更通过数字赋能、法治保障和区域协同等多维突破,构筑起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环境竞争力。未来几年,江苏盐城将以政策落地见效为核心,持续吸引优质要素聚集,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2025-07-22

  • 【上海招商】工信部统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助力产业升级

    为充分发挥标准对新兴产业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技术规范体系,相关部门近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标准制定工作。此次会议聚焦行业急需标准制修订,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多方资源参与,旨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智能交通解决方案。 一、跨部门协作完善标准体系框架 2018年,相关部门联合汽车行业权威机构召开标准工作计划讨论会,重点研究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两大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在会上系统汇报了现行标准框架的构建进展,提出涵盖整车安全、动力电池、自动驾驶等关键技术领域的标准研制路线图。与会专家特别强调要建立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的协同机制,解决跨行业标准衔接问题。 二、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加速推进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需求,会议确定了环境感知、车载通信、高精度定位等核心技术标准的优先制定方向。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部署了电池安全、充电兼容性、能效评价等关键标准的升级工作。多家参会单位联合建议,应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技术规范与产业创新保持同步。 三、国际标准协调取得新进展 在完善国内标准体系的同时,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中国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2018年期间,我国参与了多项国际汽车法规协调工作,在电动汽车安全、自动驾驶分级等领域贡献了中国方案。通过建立跨国标准对话机制,有效促进了国内外技术要求的互认互通。 四、标准实施评估机制持续优化 为确保标准适用性,会议提出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包括前期预研、中期验证和后期效果评估三个阶段。行业机构将联合开展标准应用情况跟踪,重点监测智能驾驶功能安全、车联网数据安全等新标准的实施效果,为后续修订提供数据支撑。 五、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建设 通过组建包括科研院所、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在内的创新联盟,形成标准研制合力。在北京市、上海市等产业集聚区,已建立多个标准验证示范基地,开展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路协同系统等新技术的标准化验证工作。这种产学研用协同模式显著提升了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当前,随着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加速,标准体系的完善将为技术创新和商业应用提供重要保障。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优化标准工作机制,重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标准瓶颈,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安全可控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生态。

    2025-07-22

  • 【天津招商】天津拟拓展农业保险覆盖范围 经济作物等险种将纳入

    为鼓励农户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优化农业发展环境以助力招商引资,天津2024年计划在现有农业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扩大保障范围,经济作物保险、棚内作物保险、水产养殖保险等新险种有望被纳入,为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一、农业政策性保险已显成效。近年来,天津持续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目前已覆盖种植险、养殖险、农房保险和农民家庭财产保险等领域。该保险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在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减少农户因灾损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通过农业政策性保险,天津有效降低了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帮助受灾农户快速恢复生产,为农业增收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农业结构调整催生保险新需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天津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农户从传统单一种粮转向种植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发展设施农业和水产养殖等现代高效农业。2022年以来,天津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持续扩大,设施农业园区数量稳步增加,水产养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升。然而,经济作物、棚内作物和水产养殖受自然环境、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更大,现有保险种类已难以满足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成为当务之急。 三、新险种将聚焦高效农业风险保障。此次拟纳入的经济作物保险、棚内作物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将针对不同农业生产类型的风险特点设计保障方案。经济作物保险将覆盖果树、蔬菜、中药材等主要经济作物的种植风险;棚内作物保险将重点保障温室大棚内作物因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水产养殖保险则针对鱼类、虾类、蟹类等养殖品种,提供养殖过程中的风险保障。这些险种将在保障农户基本生产需求基础上,覆盖农作物和养殖品种的物化成本,确保农户在遭受损失后能够收回种植养殖成本,稳定生产积极性。 四、保费分担机制减轻农户负担。按照农业政策性保险相关规定,新纳入险种的保费将由各级政府财政和投保农户共同承担,其中农户个人缴费比例较低。天津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优化财政补贴结构,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农户参保成本。这一机制既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又能增强农户的风险意识,推动农业保险从“广覆盖”向“精准保障”升级。 五、助力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是天津支持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为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水产养殖等提供风险保障,能够有效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鼓励更多农户投身高效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也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为农业招商引资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天津农业向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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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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