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苏政办发〔2016〕8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近年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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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办发〔2017〕2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
江苏
苏政办发〔2017〕4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江苏
苏政办发〔2017〕5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 布局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2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振兴工业老字号老品牌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振兴工业老字号老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气象工作,推进本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结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26日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带动战略,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养数以百万计的技能人才,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美丽天津,现就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天津
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有关事项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21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天津
批转市建设交通委市工商局拟定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设交通委、市工商局拟定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
天津
关于印发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
天津
批转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及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意
天津
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促进我市 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天津
批转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 驻津部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驻津部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
福建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6月1日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福建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
福建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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