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3月28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淮安市地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地名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16年12月31日起施行。原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淮政发〔2004〕215号、扬府发〔2004〕181号)同时废止。 淮安市人民政府、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马湖渔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淮安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实施办法》(淮政发〔2008〕17号)同时废止。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0〕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66次常务会议审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66次常务会议审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第 1 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6年6月15日经市人民政府七届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20日 (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第 5 号?《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9月14日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淮安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第一条?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江苏-淮安-淮安区
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为了促进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保障妇女在公共场所哺育母乳的权利,淮安市出台《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淮政规〔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市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和《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和《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江苏-淮安-淮安区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江苏-泰州-姜堰区
关于印发泰州—姜堰—戴南天然气高压管道及其配套工程征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姜堰市、兴化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州—姜堰—戴南天然气高压管道及其配套工程征地补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泰州-泰兴市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依据《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指标与考核标准》,经泰州市创建新型小城镇验收小组考核验收,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泰兴市宣堡镇、姜堰市罡扬镇、兴化市昌荣镇等3个镇为泰州市级新型小城镇。
广东-江门-新会区
安徽-亳州-蒙城县
安徽-滁州-天长市
安徽-铜陵-郊区
安徽-蚌埠-五河县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