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
江苏-南京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南京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
江苏-南京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保修金管理,维护
江苏-南京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江苏-扬州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江苏-常州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好政府窗口形象。根据常政办发(2003)100号文件精神,现就2005年窗口工作人员调整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江苏-扬州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4月1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扬府发〔2017〕49号),对稳定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最新要求,坚持“房
江苏-无锡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无锡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
江苏-扬州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唐子城区域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唐子城区域保护和利用的重大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唐子城区域保护与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负责唐子城区
江苏-常州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和处理好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财税工作秩序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分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而形成的税收征管归属问题。根据《常州市
江苏-南通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22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
江苏-南通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
江苏-南通
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锡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强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2019年4月18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
江苏-苏州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有利于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适当提高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住宅房
江苏-苏州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市区农村居民私有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五日 苏州市市区农村居民私有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苏州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和保障水平,加快实现“应保尽保、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按照省政府关于住房保障低
江苏-苏州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
江苏-镇江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区202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调
江苏-镇江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和《镇江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列城市道路和居民地命名。 一、城市道路命名 1. 新民洲大道:位于京口区共
江苏-镇江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住房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标准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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