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河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调整、注销的函》(相北河泾办〔2023〕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区域内的6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调整和注销。 一、道路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北办呈〔2024〕2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北桥街道区域内的7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盛北街北,起点为黄郎沿街(暂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漕办呈〔2020〕4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漕湖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钱泾路南,起点为御窑路西侧绿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呈〔2020〕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区域内的7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太阳路北,起点为苏埭路向北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呈〔2020〕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区域内的6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金山顶街南,起点为生田路,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相黄办呈〔2024〕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广济北路东,起点为黄蠡路、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相太办〔2024〕5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太平街道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渭泾塘(河道,未命名、河长制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望政发〔2023〕41号、望政发〔2023〕51号、望政发〔2023〕52号、望政发〔2023〕5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望政发〔2023〕65号、望政发〔2023〕6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区域内的1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董巷浜(河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澄政呈〔2023〕1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东塘村路南,起点为阳沙路、止点为壬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澄政呈〔2024〕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沪宜高速公路北,起点为阳沙路、止点为
江苏-泰州-泰兴市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依据《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指标与考核标准》,经泰州市创建新型小城镇验收小组考核验收,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泰兴市宣堡镇、姜堰市罡扬镇、兴化市昌荣镇等3个镇为泰州市级新型小城镇。
广东-深圳-光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莲成路(莲桂路-翰林路)市政工程(边坡工程)采伐林木事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基本情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深圳
广东-深圳-龙岗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大岭山社区公园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0785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
广东-深圳-罗湖区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广罗湖医改经验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改办反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3日 关于推广罗湖医改经验推
江苏-淮安-淮安区
为加强小区综合管理,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淮安市出台了《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意见》(淮政发[2013]1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意见》精神,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江苏-泰州-靖江市
16 靖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孤山镇团结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靖政发〔2005〕12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复〔2005〕106号),同意你市将孤山镇与团结镇合并,设立新的孤山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孤山镇行政区域面积60.7
江苏-泰州-高港区
17 关于高港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体制调整通知 高港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你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将你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由原与区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特此通知 二○○四年五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发改规字〔2023〕1号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南发改〔2017〕72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教规字〔2021〕2号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各中小学校: 《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
广东-深圳
广东-珠海-香洲区
广东-汕尾
安徽-亳州-蒙城县
安徽-滁州-天长市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