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安区
市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度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知 淮政发〔2010〕2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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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单的通知 ?淮政发〔2015〕19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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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16淮安年度经济人物的通报 ?淮政发〔2017〕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有力应对经济下行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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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16淮安年度经济人物的通报 ?淮政发〔2017〕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有力应对经济下行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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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单的通知 ?淮政发〔2017〕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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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单的通知 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是市政府授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高级别荣誉,旨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励更多高层次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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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单的通知 淮政发〔2021〕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激励更多人才为推动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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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单的通知 淮政发〔2023〕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激励更多人才为推动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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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第六届文学艺术奖(吴承恩文学艺术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淮政发〔2015〕2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2年以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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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淮安市第十三届(2008-2009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淮政发〔2010〕2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为总结和表彰我市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成就,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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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5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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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29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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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淮政规〔2023〕1号),本文件已废止。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淮政发〔2009〕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河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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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淮政发〔2019〕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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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淮政发〔2017〕124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
江苏-苏州-姑苏区
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姑金新管函〔2023〕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白洋湾街道区域内的6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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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沧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办〔2023〕5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竹辉河(未命名,河长制公示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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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沧浪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沧办〔2024〕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沧浪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玉兰新村西侧,起点为盘门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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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虎丘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虎街办〔2021〕49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虎丘街道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纵贯虎阜花园,起点为规划道路(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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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人民政府双塔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姑双办〔2024〕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姑苏区双塔街道区域内的3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南门路南,起点为翠园新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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