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望政发〔2023〕41号、望政发〔2023〕51号、望政发〔2023〕52号、望政发〔2023〕5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望政发〔2023〕65号、望政发〔2023〕6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区域内的1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董巷浜(河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澄政呈〔2023〕1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东塘村路南,起点为阳沙路、止点为壬
江苏-苏州-相城区
相城区阳澄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澄政呈〔2024〕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阳澄湖镇区域内的2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沪宜高速公路北,起点为阳沙路、止点为
江苏-泰州-泰兴市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依据《江苏省新型小城镇建设指标与考核标准》,经泰州市创建新型小城镇验收小组考核验收,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泰兴市宣堡镇、姜堰市罡扬镇、兴化市昌荣镇等3个镇为泰州市级新型小城镇。
广东-深圳-光明区
为引导辖区经营主体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235-2022)在企业落地应用,现面向光明区各企业、各园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
广东-深圳-光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莲成路(莲桂路-翰林路)市政工程(边坡工程)采伐林木事宜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采伐林木基本情况 采伐单位或个人 深圳
广东-深圳-龙岗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大岭山社区公园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平湖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0.0785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该事
广东-深圳-罗湖区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广罗湖医改经验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改办反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3日 关于推广罗湖医改经验推
江苏-淮安-淮安区
为加强小区综合管理,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淮安市出台了《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意见》(淮政发[2013]1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意见》精神,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江苏-泰州-靖江市
16 靖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孤山镇团结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靖政发〔2005〕127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复〔2005〕106号),同意你市将孤山镇与团结镇合并,设立新的孤山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孤山镇行政区域面积60.7
江苏-泰州-高港区
17 关于高港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体制调整通知 高港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你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将你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由原与区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特此通知 二○○四年五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广东-广州-荔湾区
荔人社规〔2024〕2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荔湾区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印发给你们,
广东-广州-荔湾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荔府办规〔2024〕1号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发改规字〔2023〕1号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关于再次延续实施穗南发改〔2017〕72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教规字〔2021〕2号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各中小学校: 《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人社规字〔2023〕5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发区(区)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各镇(街):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人社规字〔2024〕1号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穗南人社规字〔2019〕1号文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管辖规定的通知》(穗南人社规字〔2019〕1号)已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府办规〔2024]4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医疗保障二次报销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南沙区医疗保障二次报销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广东-广州-南沙区
穗南府办规〔2023〕1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广州市南沙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规范广州市南沙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
广东-江门-新会区
安徽-亳州-蒙城县
安徽-滁州-天长市
安徽-铜陵-郊区
安徽-蚌埠-五河县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