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德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政策助力招商引资与企业成长

    为加强招商引资及提升区域经济活力,宁德市工信局与市财政局在2019年联合印发服务券试点方案及相关指南,通过财政补助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专业服务,旨在疏通企业与机构合作渠道,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转型。 一、政策出台背景旨在应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挑战,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在2019年,宁德市基于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的总体政策框架,由工信局和财政局协同设计服务券制度,目的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强化服务体系,确保政府资源精准投放在服务领域,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这一举措契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权威部门如宁德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政策文件显示,政策焦点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吸引外部投资融入本地企业生态链,为招商引资奠定坚实基础。服务券作为创新性财政工具,不仅激励企业升级管理,还推动服务机构专业水平提升,构建多方共赢模式。 二、服务券申领具体条件面向特定企业群体,确保政策公平有效实施。符合申请资格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须位于宁德市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同时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并运营规范,优先支持专精特新认定企业及培育库名单上的单位。申领工作在特定时期开放,企业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经多级审核确保合规性,避免资源滥用。政策核心在于平衡补贴比例,每个服务合同可获财政补助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固定比例,突出普惠性和针对性。权威来源如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揭示,此举旨在筛选优质企业,引导其向高端价值链迈进,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持续服务能力,从而提升整体产业效能。 三、服务券覆盖的服务内容丰富多元,支撑企业全面成长需求。补贴范围包括管理咨询、企业培训、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法律服务、财税合规、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这些内容均由宁德市官方指南明确规定,旨在解决中小微企业日常运营中的痛点。例如,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帮助企业优化内部流程;知识产权和检验检测则增强创新保护能力,这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推广方向一致。通过权威渠道如宁德市财政局通告拓展,服务券设计注重服务多样性,确保企业可灵活选择适用项目,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助力招商引资引入的技术资源转化为本地企业内生动力。 四、企业申请流程操作简便,强化政策执行透明度。企业需通过宁德市指定数字平台完成申领步骤,包括信息填报、合同签订及后续审核,服务券抵扣有效期设为短期时限以加速资金周转。政策执行中,工信部门动态监测数据,结合财政审计确保公共资源合规使用,杜绝潜在弊端。根据官方资料如宁德市工信局年报阐述,整个流程强调在线化办理,减少企业时间成本,优化服务体验。这不仅体现政府服务现代化转型,还为招商引资创造高效环境,吸引更多投资主体参与宁德市产业生态建设。 五、政策预期成效惠及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彰显长期影响力。服务券实施旨在提升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进而带动就业增长和技术创新,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宁德市官方发布数据表明,类似财政工具在发达地区已见实效,如降低企业服务支出成本,促进产业链条整合。从权威部门视野看,该政策是系统性支持计划一环,未来可能延伸覆盖更多行业,实现全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企业反馈机制纳入政策修订中,确保响应实际需求,增强宁德市投资吸引力和企业内生动力,形成良性循环增长格局。

    2025-07-23

  • 【永春县招商】永春县出台新政助力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永春县近期推出专项政策,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大型龙头企业落户,并给予全方位扶持。该政策聚焦工业及关联服务贸易企业,以土地优惠、税收奖励、创新补贴等组合措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覆盖范围与准入门槛 永春县明确扶持对象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与税务关系均在永春县;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年度地方税收贡献超过1000万元(不含海关税收)。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及关联服务业可享受六大类支持,涵盖项目落地、经营发展、人才引进等环节。 二、多维政策支持体系 1.土地与基建优惠:对达标企业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按投资强度与产业类别给予地价梯度优惠,最高可减免30%土地出让价款。新建厂房及设备购置按实际投入的5%-10%予以补助。 2.经营贡献奖励:企业投产后前三年,按年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70%分档奖励,重点产业可上浮10%。 3.创新驱动激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额外奖励,研发投入超300万元的企业可申请专项补贴。 三、配套服务强化产业生态 永春县同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一企一专班”服务机制,协助企业办理审批、融资等事项。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保障,对年薪超30万元的骨干员工按个税缴纳额的20%给予生活补助。 四、政策实施与预期成效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据测算,政策落地后有望吸引不少于5家龙头企业入驻,带动产业链投资超1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永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加速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形成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集群。 五、区域协同发展布局 永春县结合泉州市整体产业规划,重点承接沿海地区优质产能转移,政策中明确对参与跨区域协作的企业叠加享受市级扶持条款。目前,已有3家来自周边城市的企业启动迁址评估程序,政策虹吸效应初步显现。

    2025-07-23

  • 【东莞市招商】东莞出台电商扶持新政 大型园区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为加速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东莞市近期推出专项扶持政策,通过资金奖励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力。2024年,东莞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及园区提供高规格资金支持,其中大型电商园区累计奖励上限达500万元,国家级示范园区还可叠加百万元奖励。此举旨在推动本地电商生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一、政策聚焦企业成长与园区建设双轨并行 根据2024年最新规定,东莞市对年电商销售额达标且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设置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额度。同时,针对电商园区设立分层激励标准:运营满一年、入驻纳税电商企业超20家且占比75%以上的园区主办方,可申请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政策设计兼顾企业个体发展与园区集群效应,形成“点面结合”的扶持体系。 二、示范园区认定奖励形成梯度激励 东莞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称号的主体,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条款与园区基础奖励不冲突,意味着优质园区最高可获得600万元(500万基础奖励+100万国家级认定)资金支持。2023年广东省商务厅数据显示,东莞已有3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新政或将进一步推动申报国家级示范的积极性。 三、申报条件强调实效性与合规性 政策要求企业及园区提供完整的纳税证明和运营数据,确保奖励对象真实贡献经济价值。例如,园区需提交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及租赁合同等材料,杜绝“空壳园区”套利行为。东莞市财政局在2024年工作部署中明确,将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保障资金发放精准度。 四、政策联动产业规划释放长效动能 此次政策与东莞市“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形成配套。2022年该市电商交易额已突破6000亿元,新政通过资金杠杆引导资源向规范化园区倾斜。分析指出,奖励机制不仅缓解园区运营压力,更推动其优化服务功能,如搭建物流共享仓、直播基地等配套,形成良性循环的产业生态。 目前,东莞市商务局已开通线上申报通道,2024年度首批审核将于三季度启动。政策实施细则强调,所有奖励资金需用于园区升级或企业研发投入,确保财政投入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025-07-23

  • 【泉州招商】泉州市高新企业补助新政升级 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为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创新转型并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泉州市近期举行线上宣讲会,系统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与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掌握申报流程并提高成功率。该举措由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主导,内容涵盖高企概念、地方发展状况、申报要求及奖补制度,旨在通过精准扶持吸引更多企业落地泉州。其中,入库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为企业成长注入强劲动力,显著提升城市引资竞争力。 一、宣讲会背景与组织框架凸显政策扶持导向。在特定年度,泉州市科学技术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通过线上平台举办专业宣讲会,旨在弥补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环节的认知盲区。宣讲主题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定义、本地产业发展脉络、国家与省级申报规范等模块,全程聚焦实用性和操作性。组织方特意邀请经验丰富的辅导专员进行讲解,确保内容权威严谨。这一机制不仅及时回应了企业诉求,还强化了政府服务效能,为泉州打造创新高地奠定基础。整体上,活动设计兼顾政策宣讲与实践辅导,符合国家推动科技企业孵化的长期战略导向。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概念和发展情况是政策实施的基础。高新技术企业指聚焦核心知识产权和研发投入的创新主体,需满足科技含量、人才结构等硬性指标。在泉州市,此类企业群体持续壮大,已形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支撑区域产业升级。近年来,通过政策催化,本地高企数量稳步上升,带动就业和经济贡献显著。拓展资料显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强调企业创新能力与成长潜力,旨在筛选出具有行业引领性的标杆。泉州市立足地方实情,积极对接省级政策,推动企业从初创到成熟阶段的发展迭代。这种双轨制培育模式,包括入库和国家级认定衔接,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强区域创新生态活力。 三、申报要求和操作细节体现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多维度条件,包括研发费用占比、知识产权数量、科技成果转化率等核心指标,确保扶持对象的质量。泉州市申报辅导重点解读2020年度国家框架下的规范,强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奖励机制上,政策设置分级补助:如企业获入库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可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满足条件项数,对应四档标准兑现补助,额度在20万元至200万元区间浮动;若企业进一步获得国家级认定,即实现“出库”,可获20万元补助;对于外迁高新企业,落地泉州并完成千万元级营业收入的,给予一次性百万元补助。这些规则弱化单一数据强调,侧重动态激励与风险控制,避免资源浪费。操作流程简化透明,便于企业按步推进,降低申报壁垒。 四、奖励政策的经济撬动效应和招商引资联动作用显著。泉州市制定的奖补机制并非孤立措施,而是与区域产业链招商深度融合,形成闭环式支持体系。在特定年度政策框架下,补助资金可直接缓解企业创新成本压力,加速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例如,最高200万元补助为企业提供稳定现金流,吸引更多外省高企迁入泉州,补充本地产业短板。这一政策导向强化了城市作为投资目的地的吸引力:通过引入高新企业落地,泉州市实现产业聚集效应,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同时提升就业结构与税收基础。拓展权威资料显示,类似奖补模式已在多地实践验证其效用,如通过精准补助吸引跨国企业入驻,带动供应链优化。最终,这套组合拳不仅提升单企成功率,更助推泉州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达成招商引资与产业升级的双赢局面。 五、整体政策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效益提升。泉州市的政策体系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覆盖培育、认证、激励全链条,确保可追溯性和可持续性。线上宣讲会作为服务入口,将政府意图转化为市场语言,强化企业与决策部门的沟通桥梁。这系列措施弱化了单纯资金量数据,突出制度公平性与覆盖广度,避免一刀切式执行可能带来的失衡。从长远看,政策催化下企业创新能力增强,间接带动技术溢出和人才回流,例如推动产学研合作项目落地泉州。城市营商环境优化信号明确,不仅提振企业信心,也助推区域融入国家级科创网络。通过持续完善服务机制,泉州市致力于构建稳定可期的创新生态,为经济高质量增长提供引擎。最终,该政策导向与招商引资战略的协同,标志着泉州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战略定位从追随迈向领导。

    2025-07-23

  • 【浙江招商】浙江税务发布20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办税"一次不用跑"助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降本减负、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保障权益、纾困解难、畅通渠道六个维度推出20条举措,为全省民营经济破解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以精准服务和政策支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降本减负,推动税费优惠精准落地。税费负担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关切,《意见》将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置于优先位置,明确要求浙江省各级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出台的一系列降本减负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建立政策落实清单、加强宣传辅导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特点,税务部门开展分类施策,简化优惠政策享受流程,让企业无需额外申请即可自动享受符合条件的减免,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和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支持。 二、深化服务升级,打造"一次不用跑"办税新模式。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先行地区,浙江省在实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100%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服务升级目标。《意见》明确,到2019年底前,移动办税将全面覆盖纳税人办税事项,基本实现办税"一次也不用跑"。为此,税务部门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拓展移动端办税渠道,将申报纳税、发票领用、优惠备案等高频事项全部纳入移动办税范围,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各类办税业务。同时,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数量大幅减少,办税效率显著提升。在出口退税方面,针对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税务部门压缩审核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为企业资金周转提速,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强化纾困解难,助力民营企业破解发展瓶颈。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难、破产重整税务处理等实际问题,《意见》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在融资支持方面,推进"银税互动"机制深化,支持银行机构为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开发纯信用贷款产品,构建"银税互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纳税信用贷款的网上申请、在线审批,让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快速获得融资支持,缓解资金压力。在企业破产重整方面,明确对债权依法受偿后仍然欠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可凭法院裁定书予以核销;对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民营企业,在完成破产重整并获取法院判决后,税务部门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资格,为企业重生创造条件。 四、坚持规范执法与权益保障并重,营造公平营商环境。《意见》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避免简单化、"一刀切"的执法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税收争议解决机制,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对民营企业提出的税务咨询和争议,做到及时响应、依法处理。同时,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轻装上阵,安心经营发展。 浙江省税务部门通过这20条举措的系统实施,从政策支持、服务优化、难题破解等多个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不仅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办税便利度,更以实际行动传递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07-23

  • 天津出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财政支持政策 助力招商引资升级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天津市近日出台《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从财政支持层面完善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激励措施,旨在激发外资企业在津设立地区总部的积极性,推动利用外资转型升级,助力总部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新增长点。 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构建全周期支持框架。近年来,天津市围绕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不断健全政策支持体系。2023年底,天津市商务委会同12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聚焦出入境便利、人才引进、外汇管理、通关效率等企业运营关键环节,推出一系列保障性措施,为跨国公司在津开展业务提供基础支撑。2024年,为进一步强化政策吸引力,市商务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办法》,重点补充财政支持内容,形成“功能保障+财政激励”的全方位政策组合,覆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从设立到发展的全生命周期。 二、财政支持精准发力,覆盖设立运营全环节。《办法》针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实际需求,提出多维度资金补助措施。在开办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新设总部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帮助企业减轻初期筹备成本;在运营场地方面,提供租房补助,支持企业解决办公场所需求;在经营贡献上,根据企业年度发展情况给予相应奖励,激励企业持续扩大在津业务规模;针对企业提升能级,对总部功能升级、业务拓展等给予专项补助,鼓励总部向研发、结算、运营等高端功能延伸;在资源整合方面,对通过股权整合等方式优化在津布局的总部型机构,提供股权整合相关补助,推动企业资源高效配置。 三、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强化政策落地保障。天津市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的同时,注重发挥多部门协同效应,确保政策红利有效释放。《若干规定》中明确的出入境便利措施,为总部企业外籍人员提供签证、居留等方面的简化服务;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优化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国际化人才;外汇管理和通关便利措施则提升了企业资金流动和货物进出口效率。此次《办法》的出台,与前期政策形成互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让跨国公司在津投资更有信心。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外资经济转型升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集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带动作用。此类机构不仅能带来直接的外资投入,还能引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全球产业链资源,促进本地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天津市通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完善,将进一步吸引更多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在津设立地区总部,加快形成总部经济集群。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天津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外资工作从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效益提升转变,还能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使总部经济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助力天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天津市始终将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作为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举措。此次财政支持政策的出台,是天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将为跨国公司在津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天津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23

  • 【天津招商】天津强化财政支持 力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发展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天津近期出台专项政策,针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推出系统性财政支持措施,旨在鼓励更多跨国公司在津设立功能性总部,推动利用外资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构建全方位支持框架。2022年底,天津市商务部门联合12个相关部门发布《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从出入境便利、人才引进、外汇管理、通关效率等多个维度构建政策支持体系。2023年,为进一步细化财政支持举措,天津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针对企业开办、办公用房、经营发展、能级提升、股权整合等关键环节明确具体资金补助标准,形成"1+N"政策矩阵,为跨国公司在津发展提供全周期政策保障。 二、财政支持精准发力,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根据最新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天津对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提供多方面资金支持。在开办阶段,对新设立的总部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在运营环节,提供一定期限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同时,针对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开展股权整合等行为,政策也明确了相应的资金激励措施,通过精准化财政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总部机构在津发展的竞争力。 三、政策协同效应凸显,优化外资发展生态。此次财政支持政策的出台,是对前期发布的若干规定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标志着天津在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方面形成"政策组合拳"。在出入境管理方面,符合条件的总部机构人员可享受口岸通关便利和签证办理快捷服务;人才引进方面,为总部机构急需的外籍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便利化措施;外汇管理方面,支持总部机构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多领域政策协同发力,有效优化了天津外资发展生态,增强了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 四、助力产业升级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集聚,将带动天津在高端制造、现代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通过引进总部机构,天津能够更好地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推动利用外资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预计将有更多跨国公司选择在津设立地区总部,使总部经济成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作为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天津始终将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作为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此次财政支持政策的细化落实,进一步彰显了天津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将为跨国公司在华北方地区布局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推动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025-07-23

  • 【嘉定区招商】嘉定区携企业赴楚雄州深化合作 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推动区域协同发展,2023年11月,嘉定区合作交流办、区人社局组织区内8个街镇社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23家企业代表赴楚雄州开展参观考察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化产教融合,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两地招商引资与人才协作搭建新桥梁。 一、立足协作大局,夯实对口支援基础 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国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嘉定区与楚雄州自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以来,始终聚焦产业合作、人才交流等重点领域。此次考察活动立足两地资源禀赋,旨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方式,推动嘉定区企业与楚雄州职业院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既为企业输送技能型人才,也助力楚雄州提升劳动力就业质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作格局。 二、深入院校考察,探索产教融合路径 考察组一行先后深入楚雄州职业院校,实地走访了影视传媒实训中心、成果展示厅、工艺美术教学区、通用航空技术实验室及数控加工与机械制造实训基地。在参观过程中,考察组详细了解了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学模式、实训设备及学生技能培养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了与嘉定区产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机械制造、航空服务、数字媒体等专业的教学成果。通过现场观摩学生实操训练、与院校负责人交流人才培养计划,考察组对楚雄州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和技能人才储备情况有了全面认识。 三、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校企精准对接 参观结束后,两地举行校企合作交流会暨签约仪式。会上,嘉定区23家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在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发展规模、技术需求及人才缺口情况。企业代表普遍表示,楚雄州职业院校培养的技能人才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希望通过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共建等方式,吸纳当地技能人才到嘉定就业,既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也为楚雄州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支持。楚雄州相关部门及职业院校负责人则表示,将积极对接企业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为企业输送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随后,部分企业与院校现场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明确了人才培养、实习就业、技术交流等合作内容。 四、深化协作成效,助力区域共同发展 此次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嘉定区与楚雄州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重要举措。通过校企合作,不仅能为嘉定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才供给,缓解技能人才短缺问题,还能带动楚雄州劳动力技能提升和稳定就业,助力当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下一步,两地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为东西部协作注入新动能,共同谱写区域协同发展新篇章。

    2025-07-23

  • 【武清区招商】天津武清区支持企业上市 重组上市企业可获500万元补助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天津武清区近日出台支持企业上市的专项政策,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发展。政策明确对重组上市的本地企业给予500万元财政支持,旨在以资本赋能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目标 2024年,天津武清区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定位,将企业上市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区域内实体经济持续壮大,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比例仍有提升空间。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天津武清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降低企业上市成本的具体举措,通过精准扶持重组上市企业,吸引更多优质资本和产业资源集聚,助力打造现代化产业集群。 二、政策的主要支持内容 该政策聚焦企业上市全流程需求,形成多层次支持体系。在重组上市方面,明确对两类本地企业给予补助:一是重组天津武清区内现有上市公司实现上市的企业;二是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其注册地迁入天津武清区的企业。上述企业完成重组后,可一次性获得区财政500万元补助。政策同时界定,本地重组企业特指通过借壳上市方式达成上市目标的区域内企业,确保补助精准流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此外,政策还涵盖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支持,通过分阶段辅导、融资对接等服务,降低企业IPO过程中的合规成本和时间成本。 三、政策对区域发展的多重意义 对企业而言,500万元财政补助可有效缓解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包括并购重组费用、法律及财务顾问费用等,帮助企业更快实现资本化运作。对天津武清区来说,政策不仅能吸引具备上市潜力的本地企业加速对接资本市场,还能通过引入外地上市公司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提升区域经济的辐射力和竞争力。从长远看,随着上市企业数量增加,区域金融生态将更加活跃,为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提供更强资本支撑,助力构建“产业+资本”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四、政策落地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天津武清区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联合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政策解读、企业筛选、补助审核等全流程服务。针对拟上市企业,推出“一对一”辅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重组过程中的股权结构优化、合规整改等问题。同时,简化补助资金申报流程,通过线上平台实现材料提交、进度查询等功能,缩短资金拨付周期,让企业及时享受政策支持。此外,区域还将定期组织上市专题培训,邀请证券机构、法律专家等开展讲座,提升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知和运用能力。

    2025-07-23

  • 【上海招商】企业股权激励税收优惠覆盖四类方式 助力人才吸引与创新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激励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促进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我国针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享受税收优惠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四类,相关政策通过降低企业和员工税负,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一、股票期权:上市公司激励核心人才的重要工具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根据2016年发布的政策,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在员工行权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20%税率纳税。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特定价格”需符合公平市场原则,行权条件应包含服务期限或业绩指标等客观要求。上海、深圳等地上市公司广泛采用这一方式,通过税收优惠降低员工行权成本,稳定了技术骨干团队。 二、股权期权:非上市公司吸引人才的灵活选择 股权期权适用于非上市公司,指企业授予员工在满足条件后以预先确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权的权利。其税收优惠与股票期权类似,员工行权时暂不纳税,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202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明确,实施股权期权激励需满足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等条件,如激励对象应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标的需为境内居民企业本公司股权。杭州、广州等地科技型非上市公司借助这一方式,结合税收优惠,有效吸引了初创期核心人才。 三、限制性股票:绑定员工与企业长期发展的纽带 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按预先条件授予员工一定数量股权,员工需满足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才能出售获益。政策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时不纳税,解锁时员工取得的股票实际购买价低于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2023年,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解锁条件,要求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业绩指标需匹配企业发展战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多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该方式,将员工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绑定,推动了研发投入增长。 四、股权奖励:激励特殊人才的直接方式 股权奖励是企业无偿授予员工股权或股份,用于激励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在取得时暂不纳税,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6年政策明确,奖励标的应为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权或企业自身股权,激励对象需为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突出贡献者。2020年,政策扩大适用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纳入优惠。成都、武汉等地生物医药企业通过股权奖励加速新药研发,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既降低了企业股权激励成本,又减轻了员工税负,为企业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随着政策持续完善,股权激励将在促进企业创新、优化人才结构、助力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23

有想补充的信息?点我投稿

共 14150 页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稿提示

关闭

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我已阅读并同意《投稿须知》

确认

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