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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维护法制统一,及时清理与新出台的上级政策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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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广东省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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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肇庆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肇庆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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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市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许晓雄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肇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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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肇庆市教育提升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已经十三届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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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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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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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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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一月五日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实施细则为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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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七月十四日肇庆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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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理念,促进服务型政府制度建设的一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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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监察局、法制局、编办《关于肇庆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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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统筹城乡就业(一)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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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鉴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黄玲(副市长)副主任:谭锦添(市政府副秘书长)盘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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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关于我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肇庆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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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丰富肇庆千里旅游走廊内涵,提升我市旅游文化品位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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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有关精神,更好地继承和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推进文化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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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肇庆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八月八日肇庆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增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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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09年全省依法修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全市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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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77号)转发给你们。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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