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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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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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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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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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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1日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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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4月28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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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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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1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TRIM监管法”,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一对一诊断辅导”,许多企业认真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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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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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8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地标型企业培育工作。经各地申报、综合评定和公示,市政府决定重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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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第二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15名人员为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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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3〕33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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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发展创新先锋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11〕160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查推荐、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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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府〔1997〕115号),由企业申报,经各地推荐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审核,市政府批准认定张家港海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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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市政府制订了《苏州市2014~2016年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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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8〕136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落实降低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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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2019年9月16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苏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苏府〔2001〕31号)和《苏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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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口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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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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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苏州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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